法律分析:
军官以及士官家属还可以享受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四项政策。高级士官配偶以及其子女的农村户口自动转为城镇户口,有原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准予落户。对于符合随军条件但是未随军的士官家属,则有军队提供分居补助以及医疗补助费。军人子女享有自学前教育开始,免交规定项目以外的一切费用,跨省接受义务教育,降低30分接受高中教育等政策。军烈属则视烈士功勋等级,子女在高考中享受降分、优先录取至免试录取的不同待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三十六条 高级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家属随军的士官,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
第三十七条 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