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的主要思想是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规定了保证金的形式和数额应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保证金数额标准也有所不同,如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等,保证金数额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时随地出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会要求其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按时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应当根据其涉案金额、社会影响、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确定。
然而,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可以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财产作为保证金,但不得超过其涉案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可以有所差异。
总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以确保案件能够得以顺利办理。
结语
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是我国为确保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而实施的一项制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具体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