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责任由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