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人捡到欠条的:债权人首先要和债务人说明情况,并及时的补一张新的欠条,并登报公示原丢失的欠条已经失去法律效力;债权人保存有关证据,防止捡到欠条的人主张债权。捡到借条当事人与丢失欠条的人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对方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丢失欠条的人可以要求对方陈述该欠条的形成事实并加以证明来抗辩。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