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不代表会坐牢。
传票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收到传票意味着被起诉,可以根据对方的起诉状副本收集相关证据准备答辩状,法院传票一般都是民事的案件,如果败诉,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可能坐牢。
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如果法院确定你已经收到了法院寄送或送达的应诉材料及传票,但是你没有按照规定到场开庭,也没有告知法院你不去开庭的正当理由,法院会视为你放弃了自己答辩、应诉、质证、举证的权利,法院依法缺席审判。民商事纠纷中一般情况下不会抓你坐牢。
接到法院电话传票怎么辨真假: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
(1)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2)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
2、如果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切记不要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