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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2024-03-07 来源:九壹网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是:1、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2、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3、有符合公司章程的出资额;4、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企业法人申请营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需要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企业法人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具备如下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

成都企业法人变更需要有哪些条件

公司法人变更条件是:1、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2、需要准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公司登记机关规定要求提交的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法人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法人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可供使用的经营住所、法定人数的股东以及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资料齐全,便会发放通知书,在表明的日期内领取执照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企业法人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属于自己管理或者所有的财产,并能以该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具备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等法律规定的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该内容由 彭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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