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