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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案可以传唤讯问吗

2023-10-21 来源:九壹网

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讯问方式调查,对证人、被害人等采用询问方式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处进行讯问,需出示证明文件。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口头传唤,但需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不论是否立案,都采取“讯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的情况。

(2)在刑事案件中,对证人、被害人等采用“询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拓展延伸

传唤讯问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传唤讯问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其实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讯问必须在案件立案后进行,因此未立案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进行传唤讯问。传唤讯问需要依法出具传票,并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合法授权。在传唤讯问过程中,被传唤人享有法定权利,如知情权、申辩权等,同时也要遵守法庭纪律和程序规定。传唤讯问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了解案情、保障诉讼公正,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在未立案的情况下传唤讯问是不符合法律要求和程序的。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无论是否立案,都采取讯问的方式调查了解情况。然而,根据法律要求,在未立案的情况下进行传唤讯问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传唤讯问必须在案件立案后进行,并且需要依法出具传票,经过合法授权。传唤讯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公正,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

作出调查报告的,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结合案情综合考虑,并将调查报告与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十三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还应当查验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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