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为私人原因导致公司收到损失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个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是单方面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是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继续履行,要是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