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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单位还要付医药费吗

2023-11-01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工伤保险基金 承担);2. 停工留薪期 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住院期间 伙食补助费 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级伤残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承担);(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 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 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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