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引入了认缴制,2014年开始实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缴和最低限额受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约束。
法律分析
认缴制是公司法在2013年12月28日修订,并且在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认缴制的实施时间表
认缴制的实施时间表是指规定认缴制开始实行的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认缴制的实施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认缴制的实施时间会在相关法律通过后的一定期限内确定,并由相关部门发布公告进行宣布。这样的时间表旨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明确的时间框架,以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适应认缴制的要求和流程。具体的认缴制实施时间表应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以确保及时掌握最新的信息和要求。
结语
认缴制是公司法修订后,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全体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认缴出资额。对于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和最低限额的规定,应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来执行。认缴制的实施时间表因地区和行业而异。相关部门会在法律通过后的一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明确认缴制的要求和流程。企业和个人应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以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