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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的年审要求是什么?周期是多久?

2023-11-09 来源:九壹网

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有详细规定,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态、投资情况、股权变更等。根据该条例规定,企业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而营业执照的年审则不再需要,只需进行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公示。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只要在网上进行年报即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结语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存续状态、投资设立和股权信息、股权变更信息以及网站和网店等信息。企业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于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从下一年开始需要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营业执照的年审只需进行年度报告的网上年报即可,无需另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八条经依法登记设立的乡镇企业,应当向当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乡镇企业改变名称,住所或者分立、合并、停业、终止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应当报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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