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夺孩子抚养权。一方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交以下证据能够最大力度获得争取权。1、孩子生活、就学状况的证据。上学方便、教育资源优质。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可以是薪资收入、教育程度差异不明显。一方的教育思想理念更被孩子接受;3、基本的身体条件、状况的取证。如果一方有父母的帮衬,可能能更好争取抚养权。4、征求孩子的意见。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些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章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