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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出轨证据包括哪些?

2023-09-27 来源:九壹网

1、书证。

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婚外情的书信。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2、物证。

物证包括第三者馈赠给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机,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处的钥匙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包括配偶与第三者出双入对的录像;配偶与第三者私密通话的录音;捉奸在床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包括一方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配偶与第三者进出宾馆的证人证言;配偶与第三者肢体亲密的证人证言;配偶当庭表示和第三者交往更加幸福的证言等。此外,夫妻双方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能指认出父母与异性有频繁交往的事实,也可以做证据。

5、鉴定和勘验结论。

鉴定和勘验结论包括通过亲子鉴定发现配偶与自己的婚生子女非自己血缘子女;配偶与第三者姘居生活现场的勘验等。

通常,微信和QQ聊天记录是个人隐私。如果已婚者通过聊天与网民发生性关系,则不应保护此隐私。所谓证据能力,是指作为诉讼证据的某些事实材料的法律资格,因此也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是一个法律问题。是否具有证据能力,是由法律或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确定的。

一、老公和小三同居查证怎么查

老公和小三同居查证的方法如下:

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

2、电子证据。对方与小三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3、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单独亲密的视频、照片也仅仅能证明通奸事实,还不足以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

4、与小三同居所租,或者购买的房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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