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伤情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如下:
1、打架伤情鉴定标准如下: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2、打架伤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已发生医疗费用及预期医疗费用,其中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标准即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住院时间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等于陪护天数乘以陪护人数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等于伤残等级乘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乘以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等于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综上所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