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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移交公安必须立案吗

来源:九壹网

不会。法院移送公安,说明案件未了结,需要继续封存的,发回公安局是要从新搜集证据,未了结即无法解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院审理案件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时,可以将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机构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等条件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介入处理,展开案件的侦查工作。
法院在民事办案过程中,如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应移交相机关立案侦查,因此公安机关应先予立案。
立案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有犯罪事实
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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