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拒绝申请临时居住证不会影响后续的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有居住证件或者固定住所的,取保候审期间在其居住地或者固定住所内居住;无居住证件或者固定住所的,按照取保候审机关的决定进行监视居住,不得随意变更住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变更、补发、换领等业务,不得拖延或者无故拒绝。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没有居住证的情况下,应在取保候审机关的监视下居住,而居住证的办理由公安机关负责,不得拒绝。因此,如在取保候审期间申请临时居住证被拒绝,不会影响到后续的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