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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异地办理对公账户需要哪些资料?

2023-10-04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一、个体工商户异地办理对公账户需要哪些资料?

(一)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银行基本账户(对公账户)需携带下列证件到自已认为合适的银行,并填写开户申请书,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印章(营业执照有字号名称带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营者私章),

5、机构代码证(非必要条件,带上为宜,填写开户申请书时有相关项)。

二、网上申请个体营业执照

按照现在的行政规定,暂时不得在网上申请个体营业执照,而是应当前往申请人所在地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在工商局大厅领取)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办理费用:0元

6、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第二步: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设立领取营业执照证件: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7)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8)办理费用:0元

(9)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三、个体营业执照多久能办下来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自工商部门受理登记到领取营业执照,最多需要25日。其中从受理登记申请到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在15日以内,如果准予登记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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