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
协议离婚的话,如果双方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协商一致的话,就按照协商一致的抚养权数额确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支付抚养费一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抚养费的数额为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这里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当然支付抚养费的这一方月总收入过高,法院也不一定完全参照这个比例,也会考虑孩子的实际花销及当地的经济水平予以酌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支付抚养费一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或者比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地降低比例。
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也是可以发生变更的,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以及有其他理由应当增加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