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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婚约财产纠纷?

2024-05-14 来源:九壹网

婚约财产纠纷是指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而产生的财产纠纷,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对于婚约财产纠纷的调解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是否要返还彩礼

结婚了未同居彩礼需要返还。因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二、婚约是否会受法律保护

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订立婚约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因此说,婚约不受法律保护。

婚约亦即订婚,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我国《民法典》没有对婚约作出规定。但是法律不规定婚约,不等于当事人之间不可以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方要求解除的,可通知对方,无需征得对方同意,也不必履行任何法律手续。

因一方当事人解除婚约而产生的财产纠纷,应依据交付财产时的动机、目的及财产的价值,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对于婚约期间男女为增进感情无条件主动赠送给对方的价值不高的衣物等,可视为赠与,受赠人无返还义务。但对于为达到结婚目的而有条件地赠送的价值较高的财产,赠送方要求返还的,宜酌情返还。属于男女双方定情的信物,一方要求返还的,也以返还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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