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
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故责任。
4、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自我处理。包括事故发生前和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情况。诸如,对于事故发生前的征兆,当事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回避措施;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而避开了自己在事故发生后所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其他可能影响事故程度级别的当事人的自我处理行为。
一、倒车刮了一下是否算逃逸
倒车刮了一下是否算逃逸视情况而定。倒车刮了一下不知不觉就离开了,不算逃跑。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倒车是否属于逃逸,取决于行为人是否为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不构成犯罪的,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结案后怎样拿到赔偿
交通事故一般是肇事方比较急着结案,因为留有案底对肇事方以后的出行驾驶会造成影响。
结案后赔偿的处理:
(一)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