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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修缮需要手续吗?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农村修房子需要以下的手续办理:1、提交《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4、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并审批;5、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6、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7、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8、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农村自建房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第2种观点: 一、在农村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1、在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如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第3种观点: 1、首先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修房的申请,如果审核没有异议,才会签字盖章。2、接下来把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向当地的乡建办再提出申请,而工作人员需要到你的住宅进行实地勘察,满足了条件之后才能够同意修房,然后我们再去领取维修的申请表,由乡建办签字同意。3、然后要交由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同时还要交到当地的县规划建设局进行审批,如果没有问题,才能够拿到维修许可证。,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1种观点: 农村修房子需要以下的手续办理:1、提交《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4、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并审批;5、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6、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7、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8、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农村自建房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第2种观点: 一、在农村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1、在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如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第3种观点: 1、首先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修房的申请,如果审核没有异议,才会签字盖章。2、接下来把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向当地的乡建办再提出申请,而工作人员需要到你的住宅进行实地勘察,满足了条件之后才能够同意修房,然后我们再去领取维修的申请表,由乡建办签字同意。3、然后要交由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同时还要交到当地的县规划建设局进行审批,如果没有问题,才能够拿到维修许可证。,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2种观点: (一)如果仅仅只是对现有房屋进行有限度的修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二)但如果是翻盖扩建或者完全新建房屋,则需要更加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农村的建房手续一般为: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农村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临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及《苍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二)宅基地划分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五)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3、户口簿复印件;(2份)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7、平面图;(1份)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六)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收费标准宅基地工本费:20元(七)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受理7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

第3种观点: 对于房屋申请报告的具体书写格式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写明以下几个要点即可:(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家庭成员状况(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这部分需要详细叙述(3)家庭收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2种观点: 一、危房改造申请条件是什么1、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如下:(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危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2、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4、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得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而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才可以提出申请。2、如果你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也是可以的。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者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那么都是有提出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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