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可以申请执行。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执行在法律上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终结执行是当时的案件不执行了,现在发现执行有条件,可以申请执行。注意:不是要求恢复执行,而重新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的意思。执行终结一般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终结为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一、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以下方面:1、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2、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二、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1、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3、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综上所述,法院终结执行代表着结案,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