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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民政局能自动办理离婚吗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在外地领的结婚证在本地也是能离婚的,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只需要选择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就可以了,所以办理离婚登记,并不是说在哪里领了结婚证就得到哪里去办离婚证。不过诉讼离婚的话,一般要选择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均非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的,但在此地居住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薄、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居住在上述地区之外的,就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另外,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异地,需要办理离婚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在起诉时可以向被告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1种观点: 分居两年多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但是如果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分居两年民政局不能自动办理离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律原因之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离婚理由。这一法定离婚理由由两个必要因素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离婚理由。两个必要条件是:1、感情不和;2、分居两年。夫妻通常分居两年,但这不仅仅是一个条件。只要夫妻关系破裂,就应该判决离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夫妻分居两年,民政局不会自动办理离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但是如果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分居两年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并无关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即可办理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知道了,分居两年后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但是,您需要仔细分辨两年这个时间的定义,同时还需要整理相关证据。分居两年,两年这个时间如何计算通常情况下,夫妻分居两年可以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证,但是,这里所指的分居的前提应该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分居。分居时间应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1、如果对方认可,则无需举证;2、可以提供证人证言;3、可以保留相应的租房证明,以租期来证明;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所以,不管夫妻是否分居两年,只要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同时需要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第1种观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不管夫妻是否分居两年,只要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同时需要对夫妻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结婚和离婚必须在同一个民政局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夫妻一方身体不好,可以离婚吗夫妻一方身体不好,可以离婚。单方提出离婚必须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有病,经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三、离婚协议书可以复印吗?离婚协议书可以复印。离婚协议书复印件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复制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即为有效的。去复印店是可以打印的,离婚协议书只要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都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笔签名才是有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但是如果由于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分居两年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一、三年不同居能离婚么?三年不同居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的,可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二、关于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需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才解除婚姻关系。办理协议离婚的,要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三、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章吗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订立的离婚协议,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加盖机构公章,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才生效。双方协议离婚的,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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