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放弃遗产继承一般是单方的承诺,一旦做出,并做了公证之后是很难再撤销反悔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出具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或胁迫前提签署的放弃继承协议,就可以反悔,可以拿回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公证的协议不能反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人在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之后,若遗产还没有开始继承,这样的情况下,继承人反悔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放弃继承权,之后法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但如果遗产已经分配完了,这个时候就不能再反悔。而要是丧失继承权的话,一旦经过法院作出,就是不能改变,所以丧失继承权不能恢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人在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之后,若遗产还没有开始继承,这样的情况下,继承人反悔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放弃继承权,之后法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但如果遗产已经分配完了,这个时候就不能再反悔。而要是丧失继承权的话,一旦经过法院作出,就是不能改变,所以丧失继承权不能恢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放弃房屋继承权不是必须公证的。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一般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只要作出声明的继承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就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人在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之后,若遗产还没有开始继承,这样的情况下,继承人反悔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放弃继承权,之后法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但如果遗产已经分配完了,这个时候就不能再反悔。而要是丧失继承权的话,一旦经过法院作出,就是不能改变,所以丧失继承权不能恢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放弃遗产继承一般是单方的承诺,一旦做出,并做了公证之后是很难再撤销反悔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出具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或胁迫前提签署的放弃继承协议,就可以反悔,可以拿回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公证的协议不能反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人在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之后,若遗产还没有开始继承,这样的情况下,继承人反悔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放弃继承权,之后法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但如果遗产已经分配完了,这个时候就不能再反悔。而要是丧失继承权的话,一旦经过法院作出,就是不能改变,所以丧失继承权不能恢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