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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有哪些危害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违章建筑的危害如下:1、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它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2、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给即将进行的政府拆迁造成了尺度上的难以把握。3、影响依法治理。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城镇建设、居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城市规划工作陷于被动,不利于政府促进经济、依法治理、服务群众。一、小产权房和三产房的区别是什么小产权房属于在集体用地上进行开发的房产,属于违章建筑。三产房因为属于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向政府申请的在发展产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三产用地对应的是土地征收的补偿,因地块性质不能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三产用地上的房产只能取得集体不动产权证。二、违建房多久是不能强拆违建房不管超过几年都是可以强拆的,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不存在时间问题的。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所以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但如果你是未超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申请补偿。另外,对违章建筑的建造材料、违章建筑物做使用土地的收益损失、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以及违章建筑承租人的损失都应该给予被拆迁方拆迁补偿。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国家规定,违建房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2种观点: 违建的认定如下: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拆除违建的法律程序是什么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确认是否违法、违规;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3种观点: 1.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除按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外,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2.设计单位——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具正式的设计施工图纸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3.施工单位或者个人——承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4.监理单位——监理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企业——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6.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一、什么是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四)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条)二、其他后果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竣工验收备案;2.国土房管部门——不得核发房地产权证;3.工商、卫生、文化广电、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证照;4.出租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不予登记备案。(《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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