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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衡字号

2022-12-05 来源:九壹网

许衡字号:字仲平号鲁斋。所处时代:元代。民族族群:汉族。出生地:新郑县城西阳缓里。出生时间:1209年5月8日。去世时间:1281年3月23日。别称:鲁斋先生、许文正。主要作品:《满江红·亲友留连》《沁园春·月下檐西》《满江红·河上徘徊》《鹧鸪天·土榻侵寻夜半风》《宿卓水·寒釭挑尽火重生》等。主要成就:为元代百科全书式的通儒和学术大师,主持研订《授时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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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衡的诗词 点此查看许衡的详细内容

《满江红·河上徘徊》《满江红别大名亲旧元草堂诗余》《满江红·亲友留连》《沁园春·月下檐西》《鹧鸪天·土榻侵寻夜半风》《宿卓水·寒釭挑尽火重生》《宿卓水》《沁园春垦田东城以上强村丛书用明刊鲁齐遗》《鹧鸪天夜寒一作怎得心胸浩气冲》《沁园春东馆路中》《满江红书怀》

二、主要作品

一、《鲁斋集》·六卷(含书简)卷之一—遗书,卷之二—奏议、上时务书二首、为君难六事、杂疏四首、对御,卷之三—说书、直说大学要略、读易私言、读文献公揲着说、论阴阳消长、小学大义、对小大学问、答丞相问论大学明德、论生来所禀、答或问不迁怒,卷之四—杂着、答仲叔二首、论子玉请复曹卫、辨说、高凝字说、王生名字说、吴氏伤寒辨疑论序、祭邹国公文、祭李生文炳文、畱别谭彦清、呈丞相乞致仕状、辞免京兆提学状、书简—与窦先生、与耶律惟重、与子师可、与子声义之二执事、与仲晦仲一二首、与友人、与孙谦甫、与孙伯玉二首、与张仲谦二首、与廉宣抚五首、代李和叔与兄子,卷之五—赠荣禄大夫司徒谥文正公制、大元敕赐故中书左丞集贤太学士国子祭酒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文正公许先生神道碑,卷之六—元史本传、国学事迹、古今儒先议论。二、《鲁斋心法》《鲁斋心法》七卷六册,现存善本为清代日本刻本,其特点是在汉文每字旁边加上“片假”文字,查有关古籍目录,均不见此类书,属国内罕见。该书卷首是明礼部尚书何塘于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八月写的序言,卷内题“四川按察司副使河内郝绾(玉卿)编集,翰林院修撰经筵讲官何塘(粹夫)校正,河内知县关西高杰(冠英)刊行”。卷内内容与其他版本《鲁斋遗书》、《鲁斋全书》,《许文正公遗书》不同的是,卷内目录除列有总标题外,还列有每节每篇文章的标题。其中许氏宗派总图和许氏族谱列在卷之一,是最早的许衡族谱之一。卷之三以“天文”、“日月”、“阴阳”、“四时”、“读书法”、“学校”、“论史”、“论文”、“用人”、“论官”等五十个章节标题形式收录了许衡的文章和语录。该书每册书前均加盖有“安昌孙氏静观室藏书”印章,“安昌孙氏”为武陟县著名藏书家,安昌居士孙甲荣,“静观室”为其室号。武陟县图书馆现存古籍图书八千多册,许多珍贵善本书,多系孙甲荣之子孙永华所献。 该书无疑对研究许衡生平和思想以及中日文化图书交流史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和影响。该书在日本、韩国、朝鲜等地影响深远。日本国元禄四年(1691,清康熙三十年)伊藤维桢译《刻鲁斋心法叙》、《鲁斋心法附录》。现藏与日本东京大学、韩国高丽大学图书馆。三、《授时历经》(与郭守敬合著)元朝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实施的历法名,因元世祖忽必烈封赐而得名,原著及史书均称其为《授时历经》。其法以365.2425日为一岁,距近代观测值365.2422仅差26秒,精度与公历(指1582年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颁布实行的历法,称《格里高利历》,在中国称公历或阳历)相当,但比西方早采用了300多年。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世祖命许衡“领太史院事”,全面负责这一工作,并以王询、郭守敬为副,共同研订。四、《读易私言》此书专论《易》卦六爻之“德位”,大旨多闻发《系辞传》“同功异位”、“柔危刚胜”之义;且又类聚诸卦各爻居于六位者,分别评析之。《四库全书提要》指出:“盖健、顺、动、止、入、说、陷、丽,其吉凶悔吝又视乎所值之时,而必以正且得中为上。孔子《象》、《象传》每以当位、不当位、得中、行中为言。衡所发明,盖本斯旨。此书本在衡《文集》中,元苏天爵《文类》、明刘昌《中州文表》皆载之。国朝曹溶采入《学海类编》。五、《鲁斋遗书》(又名《鲁斋全书》)《鲁斋遗书》是后人收集许衡著作而成书。按《四库全书提要》记载:该书初由衡7世孙婿郝亚卿辑其遗文未竟,继而由河内教谕宰廷俊编成,礼部尚书何塘为之作序。明嘉靖四年(1525)山阴肖鸣风校刊于汴,并自为之序。其时适逢应内翰元忠奉使过汴,认为旧本次第似有未当,乃加以重编,增入《内法》及《大学直解》、《中庸直解》等,名曰:《鲁斋全书》。肖鸣风认为,先生著作尚多散佚,未敢谓全也,故更名《遗书》。故此本为应良所编,而鸣凤更名者也。 全书14卷。前12卷按语录、小学四书直解、奏疏、杂著、书状、诗词等分类辑成,后2卷附录像赞诰敕之类及后人书识之文。内容繁杂,包括其学术、教育、政治等方面的思想。反映其教育观点的主要篇目有:《语录上》、《语录下》、《小学大义》、《大学要略》、《小大学或问》、《明明德》、《大学直解》、《中庸直解》、《读易私言》、《时务五事》、《与子师可》等。六、《许文正公遗书》共八册十二卷,本书中的《时务五事》、《汰冗官疏》等奏疏,对研究元初政治情况很有价值。通常有清 乾隆 五十五年怀庆堂刻本。北京图书馆藏有明万历二十四年江学诗刻本《许文正公遗书》14卷,收入馆藏古籍珍本丛刊第91册。以上并收入《四库全书》。

三、史料记载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五》《宋元学案·卷九十·鲁斋学案》《新元史·卷一百七十·列传第六十七》

四、人物生平

许衡于金卫绍王大安元年(宋宁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初三(1209年5月8日)出生在新郑县城西阳缓里(今辛店镇许岗村),祖籍怀庆路河内县沁北村(今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北鲁村)人,后为避战乱,许衡父母才迁居到新郑。许衡家族世代务农,自幼勤读好学,天资聪颖,七岁时入学,曾问老师为何要读书,老师答曰:“为了考科举。”许衡又问:“仅仅是这样?”老师大为惊异。以后每次讲书,许衡都要问个究竟,以致老师对其父母说:“令郎聪敏过人,我不能胜任,请别求名师。”辞馆而去。像这样连换了三位老师。长大后更加好学,因家贫无钱购书,常涉百里借书抄书。他曾在一个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释《书经》的书,便去手抄回来细读,后来逃难到徂徕山才得到一部王弼注释的《易经》。当时虽兵荒马乱,许衡仍坚持日读夜思,且身体力行。天兴二年(1233年),蒙古兵临新郑县,许衡同众人从洛阳渡河经河阳(今孟县)返乡。此后,许衡相继至鲁、魏之地,在魏三年后又回到怀庆路,后又常来往于河、洛之间,在柳城从姚枢处得到程颐、程颢及朱熹的著作,从中获益甚大。后移居辉县附近之苏门山时,常与姚枢及窦默讨论学问,内容涉及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等众多话题。许衡曾说:“纲常伦理国家一日不可废,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们一般人也要履行。”他在实际生活也正是这样做的。许衡曾赴河北大名府讲学,由于恭谨执教,求学的人很多,并匾其斋为“鲁斋”,从此号称“鲁斋先生”。元宪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于秦中,召许衡为京兆提学,许衡在京兆的郡县广建学校。忽必烈南征时,许衡返归怀庆,京兆学者挽留不住,只得送至临潼而归。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许衡、姚枢至京师。当时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在讨论治国安邦之道时,文统重利,而许衡等人认为必须以义为本,招致王文统忌恨,再加上窦默在忽必烈面前说王文统学术不正,王文统怀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请委任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许衡为太子太保,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们,实际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后又改命姚枢为大司农,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许衡为国子祭酒。不久,衡因病辞官返乡。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为右丞相,打算让许衡辅助安童,便召许衡至京师,命他参预中书省政务。许衡上疏治国纲要五项建议,忽必烈大为称赞,并一一采纳。许衡平时奏议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传下来的仅此一件。至元四年(1267年),许衡因病归怀庆休养,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秘而不传。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许衡与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礼仪制度,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立定官制。许衡参考历代官制体系,减去一些临时增设机构和旁设机构,于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权贵的利益,有人劝他不要变更旧制。许衡说:“我所论的是国家的体制,与个人无关。”他的建议得到忽必烈赞同。不久,阿合马任中书平章政事,统领尚书省及六部,权势很大,一些大臣阿谀奉承,但许衡与阿合马争论时,坚持原则,从不让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马的儿子为枢密佥院官,众人都附合,唯独许衡不同意,对忽必烈说:“国家大权在于兵、民、财三个方面,如今阿合马掌管民、财,其子又掌管兵权,这不行。”此后许衡随忽必烈到上京时,又列举阿合马专权欺上,损国害民的众多事项,但未得上报给忽必烈。许衡因此称病,请求不参与国家机务大事。忽必烈早有立太学的打算,于至元八年(1271年),任命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并亲自挑选蒙古子弟交于许衡教育,许衡请求征调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火敦、孙安、刘安中等十二人为伴读。这些蒙古子弟年幼,许衡关爱他们如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但对于师徒等级关系的严格,就像君臣关系一样。除熟读诗书外,他还演习各种礼仪。这些学生尊师敬业,均知三纲五常为人之道。至元十年(1273年),因权臣屡次破坏汉法,致使学生缺粮,许衡便请求辞职返回怀庆故里,翰林学士王磐对忽必烈说:“许衡教人有方,诸生学后可以从政,这是国家大体,不要让他辞去。”但由于窦默为许衡恳求,忽必烈还是让许衡还乡,以赞善王恂代管太学事务。刘秉忠等奏请以耶律有尚、苏郁、白栋等为助教,保持原许衡所制定的教学规矩,忽必烈同意。元朝自取得中原后,采行金朝的《大明历》,但该历法不精确,世祖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令王恂制定新历。王恂认为一般历家只知历数不知历理,奏请许衡回京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来主持太史院事。许衡与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制新观象仪,经细密观测,参照旧有历法,剔除其中错误,于至元十七年(1280年),制成新历,忽必烈赐名为《授时历》,颁行天下。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许衡因病请归怀庆休养。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公元1281年3月23日),许衡辞世,时年七十三岁。于同年四月二十(5月9日)下葬。许衡作古后,怀庆人无论贵贱长幼皆为之恸哭。四方学者闻讯相聚哀哭,更有不远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大德元年(1297年),元成宗铁穆耳追赠许衡为荣禄大夫、司徒,谥号“文正”。至大二年(1309年),加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公。皇庆二年(1313年),朝廷下诏以许衡从祭孔庙。延祐初年,又诏立书院于京兆,以祭祀许衡,并赐田做祭祀的经费,书院名“鲁斋书院”,鲁为许衡居魏时的书斋名。许衡的品德言行大为人们推崇,被后人誉为“元朝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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