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一定要婚检,并且军嫂也有进行婚检。如果不进行婚检或者不合格,那就不给于政治部结婚介绍信,那就无法进行结婚登记,它是军人结婚材料证明之一。
现役军人和配偶结婚必须做婚前检查,不婚检或不合格的一律不给于政治部结婚介绍信。如果没有介绍信,那结婚登记就无法进行。
根据《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1)男女双方的生理状况,如月经、遗精等
(2)双方各自是否有遗传病史、精神病史和其它严重疾病
(3)双方家庭是否有近亲关系
(4)影响婚后生育因素,如个人喜好、烟酒情况、工作环境等
(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
(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
(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
医生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为新人今后的怀孕、避孕等事宜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男女双方还将接受与婚姻生育健康、计划生育等知识相关的教育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