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五年后可以买。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租房居住满5年后,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具体的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购买人经过购买、获赠、承继等方法在主城区取得别的住宅,且到达政府发布的主城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规范的,或因特别因素需求转让以及典当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