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没有住房,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并且申请人成员之间有法定的抚养关系,并一起生活,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可申请廉租房。
1、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提出廉租房的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3、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过公示、初审、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经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1、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但地区不一样规定不一样,目前各地廉租房租住年限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各地都表示,廉租房在租住一定年限后是可购买的。
2、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人员透露,已筹措的近4000套近郊大型居住社区内的廉租房源,近期将开始配租;申请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至少满3年)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
3、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租住人的经济条件,如果在廉租房标准之内,就可以继续租住,如果超出标准,或者调整房租(比如减少政府租房补贴等)。
4、或者收回廉租房,另行安排公租房;复审的间隔时间由各地方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自己制定政策,有些地区是居住5年一审,有些地区是居住3年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