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连续交公积金6-12个月后可以贷款买房,不同城市规定有差异,具体6个月还是12个月,或是12个月以上,需要根据所在城市具体政策规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内公积金必须连续不中断地缴存,中间补缴不能超过3个月,否则不算连续缴纳。
1、申请人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其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2、管理中心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于你所提交的资料进行一个初次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会向借贷人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意单》。
3、住房价值评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4、正式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持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第2条中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借贷人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需要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担保方式。
6、签订合同:以上手续都办理好以后,公积金货款申请人需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并且需要去银行办理保险。
7、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8、申请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也可由受托银行代为申请,将相关资料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9、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之后,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10、贷款人与银行签订合同:受托银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贷款手续。
11、银行发放贷款:受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房地产发展商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