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识别房屋是否为央产跟产权证没有任何关系,主要看的是和原来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上面单位的盖章是什么就说明是什么性质的房子。以中国打头的单位都是央产,房产证上是不会标明的,所以即使你有房产证没有购房合同也不能看出是否为央产。一般一开始就写着根据国务院某项央产法律约定,然后就是合同内容一般会特殊约定,比如房屋在五年至十年内不许出卖等。这类型房子一般是成本价购买,房产证编号会有注明,有以上情形会是央产。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
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可以依法出售,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或是要等一段时间后才可以交易。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 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