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 考核项目 | 考核要求 | 评分办法 | 评分 |
| 组 织 工 作 (20分) | 组织机构 (4分) | 1、数字工作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负责数字工作。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系统合署办公。 | 1、数字工作机构不全扣1分。 2、无分管领导扣1分。 3、96310受理电话与数字系统未合署办公扣2分。 | |
| 经费保障 (2分) | 1、维护更新经费列入预算。 2、经费落实,能满足正常的设施维护更新需要。 | 1、列入预算,且每年须递增5%。 2、经费落实不力酌情扣分。 | |
| 预案措施 (2分) | 1、建立各类应急预案。 2、健全专项应急值班记录。 3、重大活动保障有力。 | 1、无应急预案扣1分。 2、无应急值班记录扣1分。 3、重大活动保障不力本项不得分。 | |
| 台账制度齐全 (4分) | 1、内部规章制度、工作、培训、学习等台帐齐全。 2、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管理考核制度齐全。 3、做好上墙明示和落实工作。 | 1、数字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培训、学习台帐不齐全的每项相应扣1分。 2、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管理考核制度不全的扣1分。 3、相关制度未上墙明示的扣1分。 | |
| 人员配置 (4分) | 1、按网格数与信息采集员15:1的比例配置信息采集员。 2、按网格数与座席员20:1的比例配置座席员。 | 1、没有达到按配置比例信息采集员的扣2分。 2、没有达到按比例配置座席员的扣2分。 | |
| 工作时间 (4分) | 1、数字指挥中心有24小时值班人员。 2、系统运行时间与市级平台一致。 3、信息采集员工作时间为 8:00-18:00。 | 1、数字指挥中心无24小时值班人员扣2分。 2、系统时间未与市级平台一致的扣1分。 3、信息采集员不按规定工作时间上岗的扣1分。 | |
| 内 部 管 理 | 日常管理 (14分) | 1、办公地点(机房)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2、有工作人员工作照上墙。 3、信息采集员、座席员应统一着装,仪表整洁。 4、信息采集员工作时间上线率达到60%以上。 5、信息采集员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举报现场。 | 1、办公地所不整洁扣1分。 2、无工作人员工作照上墙扣2分。 3、信息采集员、座席员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不整,发现一起扣1分。 4、工作时间信息采集员上线率在60%以下的按每下降5%扣1分,40%以下不得分。 5、接到指令后信息采集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每次扣1分。 | |
| ) | 日常管理 (14分) | 6、信息采集员有巡查计划和工作台账。 7、指挥中心电话受理人员态度热情,用语文明规范,相关记录详细准确。 8、信息采集员、座席员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推诿。 | 6、信息采集员无巡查计划和工作台账扣2分。 7、电话受理人员态度生硬,用语不文明,经查属实每次扣2分。相关记录不准确扣2分。 8、信息采集员、座席员作风散漫,工作推诿,完成工作任务拖拉的,发现一次扣2分。 | |
| 信息和重大事项上报 (8分) | 1、有指定的信息收发联系人。 2、及时上报数字工作计划、总结、周报、月报等有关材料和信息。(其中每周一定期上报上周数字动态及运行情况。每月上旬定期上报上月数字动态及运行情况。) 3、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市数字指挥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 1、无指定的信息收发联系人扣1分。 2、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数字动态及运行情况的每次扣2分。其他相关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3、重大事件应半小时内口头上报,四小时内书面上报,未做到的每次扣3分。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 |
| 设备管理 (8分) | 1、进入机房建立登记记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机房。 2、建立设备巡查和维修等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按规定使用系统电脑,未经批准不得私接。 4、系统出现故障及时上报。 5、及时提供需更新的基础数据,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 1、未建立登记制度不得分,记录不齐全扣2分。 2、服务器非计划宕机每次扣1分。 3、机房发生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4、未建立设备巡查和维修制度不得分,建立但落实不力扣1分。 5、不按规定使用系统电脑扣2分,私接造成系统瘫痪的本项不得分。 6、系统故障未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7、不按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未做好数据备份的扣1分。 | |
| 工 作 成 效 (45分) | 立案率 (7分) | 1、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有效信息案件占上报的信息总量中比例须达到70%以上。 2、不定期对立案信息进行抽查。 | 1、低于70%的,每下降5%扣1分。 2、低于40%不得分。 3、对立案的案卷进行抽查,如发现有未按规定处置现象,每次扣0.5分。 | |
| 信息采集量 (7分) | 1、信息采集员的日有效信息采集总量须达到区网格数的90%。 2、不定期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 | 1、有效信息采集总量低于区网格数90%的,按每下降5%扣1分。 2、低于70%不得分。 3、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规采集现象,每次扣0.5分。 | |
| 按期结案率 (7分) | 系统流转的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并回复。 | 1、低于80%的,按每下降5%扣1分。 2、低于60%不得分。 | |
| 结案率 (7分) | 1、立案案件能得到有效处理,在考核日由系统自动生成。 2、随机抽查10个案件,前后对比照片应清晰,处理流程完整、规范。 | 1、低于95%按每下降1%扣1分。 2、随机抽查的案件不符合要求的每件再扣0.5分,扣完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