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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5-28 来源:九壹网
国务院公报2011・4 部门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互联网销售彩票 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财综(2010)83号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 单位,报财政部批准后开展试点,为互联网销售 彩票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彩票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打好基础。未经财政 (局): 部批准,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 为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销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 彩票行为,维护彩票市场秩序,根据《彩票管理 行政区域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的监督检查,密切 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以下简称《条例》) 跟踪分析彩票市场发展形势,妥善处理可能出现 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 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彩票发行销售工作顺利推 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 进。对未经财政部批准的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要会同民政、体育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商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 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切实维护彩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要按照《条例》、《暂行办法》 票市场秩序。 的规定,对各地彩票销售机构利用互联网销售彩 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 票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认真纠正和制止未 部报告。 经财政部批准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行为;抓紧 财政部 选择具备《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管理基础好的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 客户端等软件,通过互联网等计算机信息网络系 第一章总 则 统销售彩票。 第一条为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互 第四条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开 联网销售彩票行为,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 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 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管理 第二条 巾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互联网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 销售彩票业务适用本办法。 监督管理T作。 第三条互联网销售彩票是指使用浏览器或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 26 … 国务院公报2011・4 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互联网销售福利 彩票、体育彩票的统一规划和实施管理工作。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 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彩票发行机构的授 权,分别负责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 有关工作。 第六条 彩票发行机构可以与单位合作或者 部门文件 (三)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的资质证 明材料; (四)合同类材料,包括与银行、设备和技 术服务供应商、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等单 位的合同或者协议意向书; (五)管理类材料,包括合作单位或者互联 网代销者管理、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风险控制 授权彩票销售机构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也 方案、设备和技术服务管理、监督和审计管理、 可以委托单位开展互联网代理销售彩票业务。 应急处理等; 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售机构与单 (六)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 位合作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与合作 报告。 单位签订互联网销售彩票的合作协议;彩票发行 第十条申请调整互联网销售彩票品种的, 机构委托单位开展互联网代理销售彩票业务的,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调整申请书及有 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单位(以下简称“互联网代销 关材料。 者”)签订互联网销售彩票的代销合同。 第十一条 申请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 第七条合作单位、互联网代销者应当具备 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 以下条件: 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申请书;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彩票参与者合法权益保障方案; (7-)有符合要求的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三)停止后的相关处理方案。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 第十二条经财政部批准开展、调整或者停 风险管理措施; 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 (五)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无犯 开展、调整或者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10 罪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个自然日前,将互联网销售彩票的品种、合作单 (六)取得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位或互联网代销者及网站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 第八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展、调整或者 告。 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应当根据条例规 定,经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向财 第三章销售管理 政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 财政部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对彩票发行机构 售机构、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当按财政 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部批准的彩票品种进行销售。未经财政部批准, 第九条申请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 任何彩票品种不得利用互联网销售。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 (一)申请书; 当按照财政部批准的事项和合作协议或者代销合 (二)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不得委托他人代 27— 国务院公报2011・4 销。 部门文件 进行统计,及时掌握彩票购买者基本信息及变化 情况。 第十五条 彩票购买者利用互联网购买彩 票,应当通过彩票发行机构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 理系统注册开设投注账, 。投注账户仅限彩票购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为未成年人开设投注账 号。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买者本人使用,账户信息包括彩票购买者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交易记录、资金 第四章资金管理 收付记录等。 第十六条 彩票购买者J 当提供本人使用的 银行借记卡账户,并与投沣账户绑定. .银行借 卡账 投注账户的个人有关信息 应当一致。 第十七条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及时划转、结 算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资金。确保互联网销售彩票 过程中的资金安伞。 第十八条 彩票购买者的投注信息巾互联网 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的前端服务平台受理.由后台 管理系统对彩票购买荇的投注信息和投注账户资 金结余情况核实确认后,向彩票购买 发送彩票 购买成功或未成功信息。 信息内容应 包括投注账号、投注彩票游戏 名称和金额、投注时问、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 销者名称以及相关的验证码等,或购买未成功的 原因。 第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销 售机构、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当妥善保 管彩票购买者投注账户信息,并对彩票购买者个 人信息进行保密 第二十条合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应当 按彩票发行机构的规定缴纳销售保证金,用于防 范互联网销售彩票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 第二十一条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 销售机构应当保存彩票销售原始数据,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60个月。 第二十二条彩票发行机构、经授权的彩票 销售机构应当定期对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账户信息 28 一 第二十四条互联网销售彩票资金按照财政 部批准的彩票游戏规则规定的比例,分别计提彩 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按规定归集 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资金,分配结算彩票奖金、彩 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根据彩票购买者的银行借 记卡账户所属行政区域,对互联网销售彩票销量 进行省际划分,并分别计人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彩票销量。 第二十六条 彩票中奖奖金由彩票发行机 构、彩票销售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中奖者。 第二十七条 彩票发行费按规定比例和代销 合同,分别计提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彩票销售 机构业务费、互联网代销者销售费用。 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 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和省级财政专户, 互联网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按照代销合同进行结 算。 第二十八条 彩票公益金按规定分别缴人中 央国库和省级国库。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制定互联网 销售彩票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资金风险 管理体系和制度,保障互联网销售彩票的资金安 全。 第三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销 售彩票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当包括销售监控系 国务院公报2011・4 部门文件 统、后台管理系统和前端服务平台,具有投注账 户的开设和管理、投注受理和确认、资金划转结 第六章附 则 算、奖金支付管理、统计报表、投注服务指南、 第三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应根据条例和本 信息查询、 销售实时监控等功能。 办法规定,制定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规范,对合 第三十一条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应当 作单位或者互联网代销者管理、投注账户管理、 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数据恢复、防病毒、防入 资金管理、销售管理、兑奖管理、风险控制方 侵等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案、设备和技术服务管理、监督和审{1 管理、应 第三十二条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数据应当以 急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彩票发行机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的记录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条例 准。 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应当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预留信息采集接口。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白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l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 (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 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 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 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OlO34号)、《国务 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 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国发(2OlO3lo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 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 (2OlO387号)精神,现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 项目金额2O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 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 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 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l2%以内的部分,准 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 六、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 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 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 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29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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