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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完整)

2023-05-05 来源:九壹网


红果镇中纸厂煤矿

机电管理制度

目 录

1、 绞车巡回检查制度

2、 电器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3、 维修工交接班制度 4、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5、 防漏电触电制度 6、 电气设备防爆制度 7、 防止煤矿电器火灾措施 8、 斜井提升管理制度 9、 矿灯管理及使用制度 10、停送电制度

11、刮板输送机运行管理制度 12、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3、机电巡回检查制度 14、机电队交接班制度 15、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6、设备包机制度 17、设备管理制度 18、配件管理制度 19、材料管理制度 20、防爆设备领用制度 21、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22、防爆设备安装制度 23、防爆设备移交验收制度 24、防爆设备使用维修制度 25、油脂管理制度 26、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27、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28、电气试验制度 29、电缆管理制度 30、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31、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32、安全活动制度

33、乳化泵使用浓缩液配比管理制度 34、防火责任制 35、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36、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37、机电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38、机电队班组建设制度

39、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机电队部分) 40、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综采队部分) 41、潜水泵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42、矿灯管理制度 43、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44、倾斜提升巷严禁蹬钩、行人的管理制度 45、检漏保护定时试验制度

46、安全监控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47、监测中心站管理规定 48、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绞车巡回检查制度

一、检查各部销轴连接装置及螺栓是否有松动。 二、检查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闸瓦磨损有无超限。

三、检查轴瓦是否发热,各润滑部分油量、油质是否正常,各注油部位是否

有漏油现象。

四、检查各主要部位是否有松动、断裂现象,减速机有无异响。 五、检查电流、电压、制动压力是否正常。

六、检查安全保护装置、过卷装置、行程开关及后备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七、检查液压推杆制动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八、检查电器设备的情况是否完好。

九、检查各齿轮、弹性套联轴器、固定零件的情况,轴在机座上的固定情况

及绞车的固定情况。

十、发现问题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尽快处理。

二、电器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一、凡是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禁止使

用不合格产品和无防爆标志的产品。

二、各种开关、接线盒、密封圈、挡板必须齐全,各种保护齐全并灵活可靠,

严禁“一孔多线”。

三、输电线、电缆必须无破损,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和标准,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操作。

四、在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中,电缆吊挂的间距不得大于3米,硐室内不超

过2米。

五、电缆不得吊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遭受淋水,严禁在电缆上悬挂任何物

物品。

六、同型低压电缆之间必须采用母线盒连接,母线盒必须单独悬挂,不得使

两端电缆受纵向拉力,喇叭口不得朝上。

七、电缆与电气设备必须通过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合的接线嘴与其连接。在

接线室内的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型压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八、每星期对井上下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

设备完整无损。

九、每月对局扇风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电煤钻、接线盒、开关、电缆等每

天检查一次,完整无损方能使用。

十、每天对检漏保护进行一次动作试验,并作好记录。 十一、对失爆电气要及时更换或修复,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 十二、做好检修记录,严格执行检修制度

三、维修工交接班制度

一、维修工必须按时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二、交接班内容:

l、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完好情况。 2、设备存在隐患及注意事项。 3、交清备品配件、材料工具等。 4、传达领导指示命令。

三、接班人根据交班人所交内容巡视、检查,确认符合交接班规定时方可交

接班。

四、当班发生事故或故障应由交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处理完毕后交班人

方可离开。

五、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工具外借情况。

六、因接班人不认真,交班人走后,再发现物资丢失,由接班人负责。

四、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一、绞车司机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作业。并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二、绞车司机必须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三、各班绞车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上一班绞车司机向下一班绞车司

机口述生产、安全事故及绞车完好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上班处理 不完,下一班接着处理。

四、接班绞车司机听清口述生产、安全及绞车完好情况后,一同检查绞车完 好情况,出现隐患及绞车运行情况、钢丝绳磨损不完好等,必须进行整 改后,方准启动绞车。

五、在接班时发现设备异状或事故情况,由接班人协助共同处理,未取得接 班人的同意,交班人不得离开现场。

六、如接班人未能按时到达或发现接班人有喝酒、患病和精神不正常现象, 交班人应向矿方汇报,未征得矿方同意,交班人员不准离开现场。 七、搞好机房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设备清洁,机房干净,非工作人员禁止 进入机房,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须经矿领导同意,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五、防漏电触电制度

为保证供电安全,防止发生漏电和触电事故,制订本制度。

一、为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

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要求井下电气设备台台上架,电缆必须悬挂合 格。

二、为避免导线的连接处发生漏电,要求导线连接要牢固,无刺伤,防松脱, 无明接头。井下电缆的连接要使用合格的电缆接线盒。

三、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先停电,再作业,严禁带电

作业。严禁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严禁随意在电气设 备中增加额外附件。

四、对井下所有电气设备设置保护接地装置 1、直接供并下的变压器中性点禁止接地;

2、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外壳、构架,、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3、井下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他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4、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母线、接地极和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5、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矿井有多个水平时每个水平的总接地网都要与水仓中的总接地网连接。

五、井下使用的所有高低压馈电开关均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煤

电钻必须坚持使用好照明综保和煤电钻综保,所有保护装置必须按《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试验并作好记录,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严禁甩 去保护装置运行。

六、维修高压电气装置时,必须按《电业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做

好保安措施,作业时要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如绝缘夹钳、绝缘手套、绝 缘鞋套等。

六、电气设备防爆制度

一、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验证、生产合格证、安全标志,并 经防爆验收员验收后才能人库。

二、必须严格设备大修制度,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或电气小件,必须由防 爆验收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好防爆合格证才能下井。

三、加强防爆设备管理,查出一台电气设备失爆,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四、机电负责人要定期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发现失爆要督促处理并对 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执行好电气设备包机制,做到每台开关、每个小件、每根电缆有人负责 维护保养、检修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七、防止煤矿电器火灾措施

一、加强用电管理工作,电气设备的检修,消除电器火灾的根源。

1、所有用电设备应正确选择熔断丝(片)和漏电保护装置,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严禁电气设备超额定值使用。

2、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3、对井下煤电钻电缆必须每个月錾一次电缆头,将靠近煤电钻的一段剁去。

4、定期对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油断路器)绝缘介质进行检查试验,确保绝缘可靠。

5、定期清扫电气设备表面灰尘,保持电气设备散热良好。

6、电器设备应位于通风良好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坚持使用阻燃电缆,禁止使用非阻燃电缆。 8、井下所有机电硐室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支护。 二、灭火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消防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电器火灾的“先断电后灭火”方法,并正确使用灭火器。

2、电气设备附近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防灭电器火灾器材(如灭火器和砂箱),并不得挪为他用。

3、发生火灾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灾情,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扑救。

八、斜井提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斜井提升系统安全,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及《煤矿安全规程》 中有关提升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提升管理制度。

一、斜井提升应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车辆运行时斜

井所有作业人员应及时进入躲避硐室。斜井井筒每隔100m左右设一组声 光信号,以便人员看(听)到信号后能及时进入躲避硐。

二、斜井提升应严格实行:“一坡三挡”,即井口位置设阻车器,距井口20m 左右设一组挡车栏,下距底弯道20m左右再设一组挡车栏。

三、斜井车栏、阻车器应处于常关状态并确保灵敏可靠,在过车时方能打开: 挡车栏应设专人负责开关。

四、斜井提升箕斗应加装保险绳,以防中途脱钩跑车;如串车提升时连接矿

车的连环、插销必须确保牢固可靠,且必须先将串车连接到位后再挂主、 副绳。

五、斜井提升钢丝绳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应每天检查、打油,并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9条规定每6个月检验一次(一旦段裂或不合格 钢丝的段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火于或等于20%时,必须及时更换)。 六、斜井提升信号应声光齐全,绞车司机把钩供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 须严格按信号进行:无信号、信号不清有疑问时,不得动车。 七、斜井入井轨道井口段应设置不少于两处绝缘段和防雷电接地。 八、斜井(巷)施工期间耙斗机必须用锚桩和钢丝绳进行固定,锚桩直径不 得小于32mm,埋入基岩深度不得小于1.5m且每次不应少于4根。 九、斜井耙斗机运行和下移时,前方严禁站人和行人。

十、磨盘摘挂钩时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钢轨200mm左右)。严禁站在道心、 严禁头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严禁车未停稳便进行挂钩。 十一、斜井提升严禁爬车、瞪车、跳车。

十二、运送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物件,应编制专项安 全提升措施,并报总工审批后执行。

十三、斜井(巷)施工、提升、运输绞车司机、把钩工等必须熟悉操作规程, 每班必须定人定岗,职责明确,并严格按规程进程操作。

十四、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一并 执行。

九、矿灯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新灯在使用前应检查矿灯是否合格,应符合煤矿矿灯使用要求,方可上

架进行充电。

二、矿灯初次充电后要进行一次放电,正常放电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方可

进行使用。

三、经充电合格的矿灯,关闭点灯开关,编号后依次上架。

四、在充电过程中,如遇外电源停电,必须把每个灯头反向旋转1800,与充

电架电路断开,待来电后再进行充电。

五、矿灯在充电时,如发现充电电指示表指针偏转超过规定位置,指示表容

易烧坏,应立即将矿灯取下进行检查,修好后再充电。

六、遇公休假时,矿灯可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法进行24小

时充电。

七、每次收发矿灯时,都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并作好登记。 八、矿灯使用必须专人专灯,发出的矿灯最低能连续使用ll小时。 九、使用人员领灯后必须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若发现灯头线破损、灯圈松

动、玻璃镜片破裂、灯锁闭锁松动、灯布亮及连接不可靠等情况时,要立即更换。不完好的矿灯严禁入井。

十、在井下不得随意打开灯盒和灯头圈。严禁在井下检修矿灯,防止发生火

花引发事故。

十一、出井后应及时将矿灯交回矿灯房。

十、停送电制度

矿井所供电线路及设备的停送电,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 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机电科领导批准、用户许可,否则不许操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为杜绝停送电过程中的失误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停送电操作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经安全科,机电科签字,报送调度

室方可执行。

二、停送电工作票必须有停电原因和时间,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三、将检修的设备或线路停电,必须将有关的电源全部断开,并挂上“有人

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加锁。

四、断开隔离开关后,要进行验电。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验电器,在检

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五、验明设备无电后,须将检修设备或电路挂上接地线,架设地线时必须使

用符合规定的导线。

六、严禁在工作过程中移动或拆除接地线和警示牌。 七、总开关处必须有人值守,未接到指令不得擅自离开。

八、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拆除接地线和警示牌,并得到指定人员

的命令后方可送电。

九、运行中开关设备一旦出现跳闸,允许试送一次。速断动作时待查

明跳闸原因后方可联系送电。

十、发生事故或运行异常时,值班人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

立即向上一级调度室汇报,作好记录。

十一、倒闸操作必须穿戴好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平台上。

十一、刮板输送机运行管理制度

一、刮板输送机安必须达到平、直、稳,运行时不得有晃动。两台刮板机机

头、机尾搭接时,前后交错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5米,机头最低点和机尾

最高点不得小于0.3米,必须要有回煤坑。 二、行人跨越刮板机处,必须安装行人过桥。 三、刮板机严禁运送物料,否则处罚100元。

四、检修刮板机时,必须将开关闭锁,必须在相应地方挂上警示牌,否则处 罚100元。

五、机头架变形、开焊要及时处理。链轮磨损超限溜槽连接件开焊断裂的要 及时更换,中板和地板出现漏洞要及时处理。

六、运行中出现刮板机跑斜、跳槽、漂链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七、出现刮板弯曲变形、刮板缺少、连接环少螺栓、刮板、链条、螺栓方向 上反,刮板螺松动或缺少,链条扭劲等现象,要立即处理。 八、机尾滚筒应转动灵活,不能有积水、积煤。

九、机头、机尾及转动滚筒部位的轴承,应保持润滑良好,无油干磨一次罚 款100元。由此造成滚筒损坏的罚款300元。 十、设备转动装置和电机周围不能有积煤,保持散热良好。

十一、减速器与电动机固定部位螺栓必须齐全紧固,减速箱内齿轮油应适量。 十二、液力联轴节应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塞,不能用其他东西代替防爆 片。

十三、液力联轴节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应完好整齐。 十四、高速旋转部位和涉及人生安全部位必须加防护罩或防护栏。 十五、刮板机司机在没有得到开机信号或信号不清时,严禁擅自开机。 十六、刮板机开机时,必须点动两次,严禁直接起动。

十七、电动机风叶损坏或无风罩,严禁开机,处理好后,方可开机运行。 十八、刮板机头,机尾必须打压柱,压柱小端直径不得小于150mm。 十九、刮板机在压死或卡死的情况下,严禁频繁点动或反向开机。

十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 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值班,上岗后应熟悉设备性能,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并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带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

二、 要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守企业机密,未经上级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

准,不得让外来人员在要害场所进行录像、摄影、绘图、抄录等活动。 三、 上级领导、安全部门和本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要害场所的人员,应有业务

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陪同,并进行登记。

四、 外来参观、实习等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要有领导批示,每次不得超

过10人,并进行登记。交接班和处理故障时,不得参观、实习。 五、 要害场所必须设立足够的消防器材,值班人员要会操作使用,防止火灾

事故发生。

六、 要害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三、机电巡回检查制度

一、机电矿长每星期至少下井一次,对所辖范围的设备状况、人员配备、设 备存放等情况充分了解和掌握,便于安排和指导工作。

二、机电队长每星期下井2—3次,检查各台设备运转状况、人员在岗情 况,

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作出处理并汇报机电区长,生产急需时组织、带 领全队职工进行作业。

三、机电技术员、副队长每两天必须下井一次,检查各台设备运转状况,检

查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和设备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并汇报给机电区、队长, 根据负荷变化或线路改造对各台开关的整定作出适当调整。

四、带班人员下井后先对各台设备巡查一遍,对有问题或可能要产生问题的 设备提出防范措施,发生机电影响时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处理。

五、各台司机下井后对本台先巡视一遍,对卡堵皮带的大块煤矸及时清理, 对 溜子回煤坑进行清理,对各紧固件进行仔细检查紧固,对缺件进行 补充。

十四、机电队交接班制度

一、实行现场手拉手交接班制,交接班完毕接班人和交班人一起电话汇报 调度交接班情况。

二、交接班内容:工作完成情况,文明生产状况,设备运转状况,隐患处理 情况及设备是否有隐患需下班处理,工具交接清楚。

三、交班人即使到点时还没有人接班,人也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电话汇报问 清情况,直到接班人到达交班后才准离开。

四、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的一律按“三违”处理,工具丢失、损坏一律 照 价赔偿。

五、因不按规定交接班而造成事故影响,对责任人一律给予重处。

十五、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所有运行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以便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效率。

2、提升绞车、压风机、主排水泵、主扇、高压开关柜、瓦斯泵,每年必须解体检修一次。

3、除了停产检修外,凡运行的设备必须经常检查,查出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或限期处理。

4、固定设备必须按计划进行检修。

5、固定设备所属高低开关,每年必须大修一次。 6、主电机每年大修一次,中修一次。

7、固定设备每年必须大修一次,每季度中修一次,每月小修一次。 8、电控系统每月检查一次,绞车电控系统每星期检查一次。

9、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查出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或限期整改。

10、设备检修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修结果必须符合检修技术要求。

11、每次检修设备要认真负责,检修结果、内容、人员、时间要认真填写好记录,且记录要保存好。

十六、设备包机制度

一、建立建全设备使用和维修的岗位责任制及维修制度。 二、对机房所属设备分台包干到具体人员身上。

三、在车间的领导下,遵守各项纪律和各项规程,完成定期检修检查任务。 四、在维护和检修时,要做到认真仔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不能违章作业。工作中须按检修质量技术要求施工,对不合质量有碍安全生产的应重新整改,直到 达到要求。

十七、设备管理制度

1、掘进溜子属掘进队自己管理,但必须随时清理好皮带机尾滚筒下的浮煤、矸。掘进溜子不得缺刮板和紧固螺丝,盲轴、减速机必须定期注油(每星期一次)。

2、采面溜子、顺槽溜子属采煤队机电班自己管理,管理要求同上,同时按同期对乳化泵、风机、启动开关进行检查检修。

3、其余设备属机电队管理,溜子必须在过渡槽下做出1000×500×500的回煤坑,皮带每隔30米安装一防跑偏装置,皮带扣损坏必须及时锚上,各种保护必须齐全、有效可靠,司机交班前必须清理好机头20米内的文明卫生。

4、减速机、盲轴、滚筒必须严格执行定期加油、注油制度。

5、各台设备(包括开关、按钮、接线盒)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6、对电缆、开关电机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并作好记录。

7、机房内运行的设备和备用设备必须台台完好,不完好的设备不能使用。 8、建全设备台帐,设备台帐记录要齐全,不能漏项。 9、每台设备的技术数据登记要清楚。 10、爱护设备和保护设备,不能损坏设备。

十八、配件管理制度

1、配件的领取、加工必须经机电矿长签字同意,有设备员负责领取或技术员绘图加工,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建帐存入地面库房备用。

2、出库入井使用前必须经设备员同意并作好纪录。 3、非正常情况的换件必须对责任人作出适当处罚。

4、每周作一次统计小结,搞清配件备用情况,作出配件领取计划。 5、每月配件情况汇总交机电区长过目,并对非正常换件情况作出统计,对所罚队别、数目等情况列表。

6、严格执行配件的领用、跟踪管理,杜绝走私、流失。

7、严格执行按需而领,对计划外的配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领取。 8、严格执行配件管理奖罚制度,节约得奖,超支受罚。

9、每天领用发放的配件必须建帐、建卡,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结算配件消耗情况,开源节流,努力降耗。

十九、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的领取,必须由矿有关领导签字同意。

2、材料票上必须标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地点、使用队别。 3、任何队组部的积存材料,必须即领即用,对已领用不完的材料交材料员或设备员保管。

4、凡属公领私用或私自将材料送与其他人员的,一经发现,按所用或所送材料价格的10倍进行处罚。

5、每天领用的材料必须建帐、建卡,每周作一小结,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列出当月材料消耗清单,根据消耗情况和生产任务考核指标确定下月的材料计划。

二十、防爆设备领用制度

1、需领用防爆设备的队组,必须提前向机电区长提出申请,由机电区长安排设备员领取。

2、领取时,设备员必须仔细检查防爆设备的“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完整,设备的各项安全性能是否合乎要求,不合格的严禁领取。

3、领取后,运送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设备的任一部件。 4、各台防爆设备必须编号和建账,账目上应注明在井下的使用地点。、

二十一、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1、防爆设备出库入井前,必须由采区设备验收员、电检员、设备员共同验收,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后并有入井合格证,方可入井。

2、防爆设备入井运输过程中,必须捆绑牢固,注意保护好设备的小件,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不得损坏其防爆外壳、防爆面等部位,影响其防爆性能。

3、防爆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后,必须按规定摆放在安全的地方。 4、使用时,必须按完好标准接线,绝对不能出现失爆;使用后,必须定期检查,凡属其防爆性能下降或失爆的,禁止继续使用,必须立即更换。

5、防爆设备在井下变更使用地点,存档账目必须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做到账目和实际相符。

二十二、防爆设备安装制度

1、防爆设备的安装,不得改变其原设计安装尺寸和工作性能。 2、必须按《规程》要求安装防爆设备,严禁甩掉设备的保护系统。 3、防爆设备要尽可能安装在通风良好、支护完整、顶板无淋水、滴水的地点。

4、安装大型防爆设备,必须指定专门措施,对参与安装的人员,必须学习措施,并签字。

5、严格执行防爆设备的安装标准。

6、安装防爆设备必须明确现场负责人,确保安装质量和作业安全。 7、防爆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二十三、防爆设备移交验收制度

1、地面领用时的移交验收:由采区设备员、机电科电检人员、供应科管理人员三方共同检验,合格后由机电科电检人员打上编号移交采区设备员。

2、入井前的移交验收:由采区设备员、使用队组电工当场验收,首先检验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完整,并接上电源进行空载试验,检验其使用性能,合格后移交给使用队组电工。

3、入井后的移交验收:电工按“安装制度”要求安装好,接好线后移交给使用人员或该台设备负责人,经设备使用人员或设备负责人检验合格,答应接收才算移交完毕。

4、设备负责人或使用队组发生变化时,也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移交。 5、参与移交验收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移交验收单上签字,签字单位个留存一份。

6、因移交验收违反规定,造成设备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二十四、防爆设备使用维修制度

1、防爆设备的使用,不得改变其额定值或其原设计运行方式、接线方式。 2、使用过程中经常由专职维护电工进行维护和检查,严禁出现失爆。 3、非专职维护电工严禁擅动防爆设备。

4、防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防爆性能遭受破坏,或防爆性能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防爆设备。 6、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 7、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

8、严禁在瓦斯超限的地点对防爆设备执行放电操作。

9、检查的设备必须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或完好标准要求。

二十五、 油脂管理制度

一、油脂管理组设在供应科,负责全矿各种油脂参数的收集、试验、管理及存档工作。

二、建立油品出入库台帐,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严格控制油脂领用、消耗、计划用油制度,降低消耗,节约用油。

三、各单位必须遵守换油操作规程,按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清洗润滑系统和换油工作。将回收的废油按品种、牌号分别收集上交油库。

四、油品要保持清洁,油品不混进杂物,做到专桶专用,分类储存。 五、油脂在缺少时,确定代用油脂的品种规格,适用油到位时,确定代用油脂需换用必须清洗干净后更换,严禁不同型号油脂同时使用。

六、油品入库必须验收油品质量,并有油品合格证方能入库,对有特殊要求的油品,必须经化工厂化验,化验合格后才能发放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七、抗磨液压力油必须经过过滤,否则不准发放,过滤过的油贴上标签,分开存放。

八、根据矿各采区及其他用油单位所报计划及时进货,保证供给。

九、对各单位使用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耗油量突然增大或超过本机耗油定额较多情况及时了解、汇报相关领导,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六、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做到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检查员接受队长的领导,负责井下机电设备运行状况的安全检查工作。

2、安全检查员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3、安全检查员应把每次检查的情况做好记录。 4、安全检查员有权监督他人按章操作,按章指挥。 5、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员应坚持每天下井,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7、安全检查员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好安全关。

二十七、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杂散电流进入采煤掘进巷引发安全隐患,减少运输大巷杂散电流对管道、铠装电缆金属外皮的腐蚀,特制定杂散电流管理办法。 一、 成立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井下杂散电流的摇测,监督检查。 二、对矿井的杂散电流每年测定一次,雨季期间单独测定一次。内容:有架线机车运行的运输大巷运输轨道和入井轨道的绝缘道夹板、接地装置;有架线机车运行的运输大巷与分支巷道的绝缘道夹板;入井主管道的接地装置;从运输大巷进入分支巷道的各种管道、铠装电缆、接地装置。

三、有架线机车运行的运输大巷运输轨道及入井轨道,需装设良好的接地装置且在运输轨道首尾段、中间段有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确保轨道接地良好。 四、有架线机车运行的运输大巷与分支巷道的连接外必须 安装绝缘道夹板,安装地点不积水、淋水、受潮,道夹板与煤岩之间需留有200~300mm的空间。 五、从运输大巷进入分支巷道的各种管道、铠装电缆、需安装接地线,地线与管道接触良好、牢固,接地装置应打在潮湿地点,每条管道接地装置不少于3处。

六、负责绝缘道夹板维护人员及安装人员应定期检查绝缘道夹板状况,发现绝缘道夹板上污点较多、空间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处理。

七、测试人员每年对绝缘道夹板、管道、铠装电缆的接地装置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数据上报机电副总及安检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发通知单,并及时整改。

八、随着矿井不断延伸,运输能力加大,杂散电流随之增加,这时需对矿井杂散电流在不同地点进行全面测试,验证现有绝缘道夹板的杂散电流是否小于规定值(≤40μm),否则,需增加绝缘道夹板及接地装置的数量。

二十八、电气试验制度

1、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耐压试验。 2、每年春季对全矿高压系统做耐压试验。 3、每年对全矿盘用电工仪表做一次整定校验。

4、每年依据电缆运行方式,对井下高低压开关做继保校验。 5、每年一次避雷器试验。 6、每年一次绝缘用具耐压试验。 7、每年一次皮带电缆阻燃性试验。 8、变压器油样试验1次/年。

9、每半年对井下防爆开关绝缘油耐压试验。 10、每半年对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

11、每半年对杂散电流测定一次(雨季期间增加测定次数)。 12、每季对井下电缆做绝缘电阻测定。

13、每季对井下变电所及接地网做 绝缘电阻测定。 14、 每季一次低压馈电开关过流试验。 15、每月对大型电气设备做绝缘电阻测定。 16、每月做一次检漏器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17、高爆开关定值试验每月一次。

18、信号综保 1次/天;检漏器试跳 1次/天;煤电钻综保 1次/班。 19、井下300A以上磁力起动器保护每班试验一次。

20、对长期停运行的设备在运行前按设备运行标准进行全面试验。

二十九、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采区井下电缆的管理工作,杜绝电缆丢失和损坏,经矿研究决定,将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使用电缆的队组必须加强井下电缆的管理工作,如井下在用电缆或本队所领用的电缆出现丢失或被破坏,一经查出,将对本队队长及相关人员进行严重处罚,给予罚款500元。

二、每个队领用电缆时,必须经过设备员核实,设备员必须将电缆的规格、长度、领用队组及其使用地点等进行建账(一式三份:所领队组一份;设备员一份;机电区长一份)并保存好。

三、设备员必须对电缆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跟踪管理,并定期向采区汇报电缆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如设备员未对电缆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或跟踪不到位,一经查出,将对设备员给予?元的处罚。

四、各个队组在需要搬家倒面时,必须提前向采区请示所领用的电缆如何处理,并严格按照采区的安排进行电缆的回收或移交。

五、移交电缆时,设备员必须如实做好电缆的移交手续,并对移交后的电缆进行核实和跟踪管理。

六、电工在拆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要求进行拆线,严禁采用将电缆直接从设备上切断分离的方法进行拆线。一经查出,将对电工给予?元的处罚。 七、电工必须按要求将所管范围的电缆进行吊挂,不准出现电缆盘绕电气设备、管路和被埋压、挤压的现象。要求吊挂整齐、牢固。

八、各个队组必须教育好本队职工,保护好采区井下的电缆。如出现人为损坏或破坏井下电缆的,一经查出,将对破坏者给予?元的处罚。 九、本管理制度管理的电缆范围是:42~352之间的橡套电缆。 十、本管理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南一采区。

十一、本管理制度如有同矿上有关文件精神及管理制度相抵触的部分,严格遵照矿上有关文件及管理制度执行。

三十、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历年来我们坚持“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找不出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追查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1、发生二类以上的机电事故,立即由矿长、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安检科有关单位参加组织分析处理,根据情况及责任的态度,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并将事故经过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处。

2、发生一般事故,由矿安检科及有关单位领导组织追查,分析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3、对脱岗人员,以教育为主,若累教不改,擅离岗位,对脱岗人员实行罚款。

4、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要从重从快处理。

5、对生产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维护、检查和检修不合格,影响生产,要认真分析,根据影响情况,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经济上给予罚款,并保证今后不在出现类似事故。

6、对矿、科布置的生产任务,未尽职进责,影响工作者,要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

7、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决不姑息迁就,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一、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为了充分发扬干部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健全岗位责任制,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上岗人员

1、机电矿长每季对机房、峒室检查一次。 2、机电科长、工程师每月对机房、峒室检查一次。 3、分管矿长、队长、技术员每旬对机房、峒室检查一次。 二、上岗任务

1、检查机房设备、环境状况。 2、标准化工作进展和保持程度。

3、查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状况,维修人员检修质量。 4、检查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上岗要求

1、上岗按系统不甩不漏进行检查。

2、上岗要亲自填写上岗记录,并由本班变配电工在上岗记录上签字。 3、上岗要充分听取司机,维护工的意见。 4、上岗发现问题要解决,要有安排布置。

三十二、安全活动制度

1、及时将科下达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方针、政策落实到职工中去,并由班队长监督执行。

2、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大课,传达矿科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制度,认真学习各类规程并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班对长一起参加固定岗位查岗活动,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岗位人员在岗位上按章操作。

4、各种大型工程必须编制好有针对性规程措施,经过审批后让所有人员学习并签字后方可开工。

5、班前会必须有针对性的强调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6、各班组的安全由班长负责监督,要求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7、积极响应参加矿、科组织的安全活动,并针对本队作详细安排,出现违章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分管的队长和班长也一并处罚。

三十三、乳化泵使用浓缩液配比管理制度

1、乳化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2、乳化泵站应配备两泵一箱,乳化泵和乳化液箱均应水平安装,乳化液箱位置应高于泵体100毫米以上。在正常情况下,一台泵工作,一台备用或检修。

3、供、回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送液、回液畅通。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保持浓缩液清洁、充足,无杂物。 5、严格按规定配制浓缩液,严禁开清水泵(浓缩液浓度过小)。 6、乳化泵司机必须掌握乳化液泵的工作原理、浓缩液的配液规定并学会日常维修工作。

7、乳化泵司机要负责保持泵站及周围的文明整洁;各种浓缩液、润滑剂要符合要求。一项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

8、泵箱内浓缩液的温度要控制在50℃以下;乳化泵油温要控制在85(70)℃以下。

9、司机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乳化泵: ⑴、坚持每天更换一次过滤网芯; ⑵、坚持每10天清洗一次过滤器; ⑶、乳化液箱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⑷、水质每季度化验一次;

⑸、每班要对过滤器按一定方向旋转1~2次; ⑹、乳化液箱透气孔盖是否畅通。 10、运转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⑵、乳化液箱盖是否平整严实;

⑶、乳化液箱内是否有污染物。 1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⑴、有异味时; ⑵、温度超过规定;

⑶、浓缩液温度超过规定,浓度达不到或超过规定,或乳化液箱中液面低于规定位置;

⑷、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⑸、供、回液管路破裂、脱开,大量泄液。 12、浓缩液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⑴、配液浓度为5%(按重量计算),配制稀释液时,应使用洁净器具,将浓缩液缓慢加入水中,同时进行适当搅拌,使稀释液均匀。

⑵、配液用水应当无色、无异味、无悬浮物和机械杂质;水的PH值应在5~9范围内。

⑶、配液泵站液箱要密封,液箱和过滤网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洗,避免将其它杂质、煤粉带入液箱,影响浓缩液使用性能。

⑷、如未经试验,严禁与其他厂家的乳化油混用。

⑸、根据水质硬度,调节浓缩液用量,如水质硬度超过500ppm时,可适当提高浓度,以满足使用效果。

⑹、使用过程中如果产生过多的泡沫,可将回液管设置在液面下。

三十四、防火责任制

1、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要求重点部位的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一定的预防火灾和消除火灾的能力。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含有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为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

3、凡在重点部位工作的职工,必须做到“三懂”;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 、物资疏散。

4、严禁在重点部位乱丢烟头、火种,违者一律从严惩处,造成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各机房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对灭火器、灭火沙等消防用具进行配备。 6、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试验方法,无故使用或损坏消防器材者,照价赔偿并加以处罚。

7、凡检修房工作人员每日上、下班前必须要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十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阻燃胶带是井下专用运输胶带,供应公司在采购时,应该严把质量关,采购具有煤安标志的运输胶带。

2.胶带到货后,动力科必须保管好出厂合格证,各技术参数,检验日期等,并建帐。

3.阻燃胶带由矿动力科统一调配,各使用单位严禁私自相互转借,否则严格考核。

4.各使用阻燃胶带的单位皮带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5.严禁用胶带运输大型材料或超长、超宽、超高的物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施行。

6.定期搞好胶带文明生产和检查、检修工作,严格按标准执行。

7.胶带回收后,严禁在阳光下暴晒,应归类码放,保证胶带及其配件完好,便于安全合理周转使用。

三十六、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一、小型电器范围:高、低接线盒、按扭、电铃、照明灯、通讯、保护及网络等小型电器设备。

二、全矿使用的小型电器,由生产办机电组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三、小型电器的领取发放,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1、每月各单位提出下月小型电器的需求计划,经机电组汇总,报供应站组织,供应站按计划进行发放。

2、各区队在领取小型电器时,应标明型号、数量及使用地点,经机电组审核入帐,编号后予以发放。

3、更换小型电器必须交旧领新,注明原因、型号、数量及使用地点,各使用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将更换电器交回。

四、回撤工作面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在回撤时及时拆除回收,并在台帐中明确体现。 五、小型电器的使用:

1、小型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合格证和入井防爆检查合格证,入井后在设备上贴好小型电器编号牌,并填写清楚。

2、每台小型电器设备必须有完好排查牌、设备编号牌、必须将责任落实到人。

3、每台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淋水。

4、各区队应该制定小型电器巡回排查计划,并按照计划每旬进行检查,将排查结果及时填写完好排查牌上,有增减的小型电器应及时更新台帐,并

将更新的台帐及时报机电组,对迟报、漏报、误报的视情节按照管理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排查牌的填写要字迹工整,填写正确,对误填、假填、不填者按照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十七、机电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出现设备带故障或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1、机电设备运行之前, 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操作和维修人员(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岗位司机必须熟悉本岗位所属设备性能、 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保正设备运行正常,保持现场文明生产。

4、各队要及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制定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同时作好检修记录。

5、应根据设备运转情况规定日检时间, 并加强巡回检查,以确保设备良好运转。加强点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处理。

6、对所使用维护的设备逐台进行包机, 做到包运转、包维护、包材料消耗。

7、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运行、维修、 保养记录,不断总结设备管理经验,降低配件材料消耗,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三十八、机电队班组建设制度

为响应矿“加强班队建设”的号召,为更好地提高班队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经营意识,增强班队的凝聚力、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1、班队长必须加强现场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材料的流失和浪费。

2、不参加区调度会的班队长不予上班;不参加队班前会的职工不安排工作;迟到的职工不能在未受到班前会内容教育下入井。 3、喝酒后不能下井。

4、对不合格的班队长坚决予以撤换,采用经民主评议和领导鉴定合格的人员担任。

5、无论地面或井下,打架斗殴职工一律罚款200元。

三十九、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机电队部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强化职工安全意识,规范职工的岗位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机电运输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1、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擅自甩掉保护装置或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罚责任者200元。

2、检修电器设备时,不执行停、送电和验放电制度,罚责任者100元,酿成机电事故,罚责任者500~1000元,并严格责任追究;停电后不挂停电牌,罚责任者200元;

3、停、送电不请示采区调度擅自操作,罚责任者100元。

4、检修机械设备时,不停电,罚责任者200元;开关手把不打到零位、不闭锁,罚责任者100元。

5、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整定值与实际不符,罚责任者或分管技术100元。 6、井下各岗位人员班中睡觉、脱岗,罚责任者50元;造成断带、断链、淹泵、缺水等事故,罚责任者200~500元,并严格责任追究。

7、采煤司机离开岗位或进入机道检修时,必须将采面刮板输送机闭锁、机组离合器分开,不执行罚当班司机100元。

8、在用40T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规定打设、打牢压柱。不打设压柱,罚队长100元;副队长、带班班长各80元;压柱松动,罚当班司机50元。 9、在用输送机必须配足配齐安全消防设施(灭火器、灭火砂),未按规定配置,罚队长100元;副队长、带班班长各80元。

10、在用40T刮板输送机必须按(回煤坑尺寸:长:1400,宽:1000,高800;个数规定:从刮板输送机机头往机尾每30M挖设一个)规定挖设回煤坑,

并清理干净。不挖设罚队长100元;副队长、带班班长各80元;不清理罚当班司机50元。

11、在用40T刮板输送机,机尾滚筒轴两端必须用卡板固定,每缺一块罚责任者50元/块。

12、新安装或使用中的胶带输送机,必须按规定(煤位、烟雾、开车、速度、跑偏、超温洒水等装置)安设安全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未按规定安装安全保护装置,每缺一种保护装置罚队长50元;副队长、带班班长各40元/种;不灵敏、不可靠,罚当班电工20元/种。

13、机械外露旋转部位无防护栏或防护罩,罚队长50元;副队长、带班班长各40元。

14、行人需跨越输送机时,必须设置过桥,未安装,罚队长100元;副队长、带班班长各80元。

15、新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开关上架、安设接地极,未在规定期内完成,罚队长50元/台(处);副队长、带班班长各40元;电工(完好工)50元/人。

16、新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在48小时内将开关责任牌、电缆指示牌、入井准用证贴上,未在规定期内完成,罚跟队技术员20元/台(处)。 17、胶带输送机用易燃物作防跑偏装置及轻扫器的,罚队长100元;副队长、跟队技术员各80元。

18、胶带输送机按规定安装防跑偏装置,底、面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未按规定安装防跑偏装,罚队长50元/组,副队长(带班班长)40元/组;底、面托辊卡死、不转、损坏不及时更换,罚队长20元/串,副队长(带班班长)16元/串;当班司机不汇报、不更换,罚司机20元/串。

19、新下井的设备、备用设备、闲置设备必须完好,备用设备、闲置设备必须上架、挂牌管理,井下备用设备不完好、不上架、不挂牌,罚责任者50

元/台。

20、在用设备必须做好定期或不定期日常检查检修工作,未按规定加注油脂,造成设备损坏罚责任者200元。

21、掘进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安装长度达30米及以上必须安设信号,且刮板输送机应平、直、稳,未达要求的,罚队长、验收员、带班队长各100元。 22、凡是在用中的大小绞车钢丝绳,每日必须有专人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无检查记录、发现钢丝绳有断丝、磨损超过规定和期限,没有及时汇报、停止使用和更换,罚运料队长、带班班长、分管技术员100元。 22、 绞车道声光信号损坏、警示灯不亮,未及时更换或处理,罚当班电工50元/处;运行使用中的绞车道内,未按规定安设声光信号、警示灯、挡车网(栏)等安全设施,罚队长、当班电工各100元。

23、绞车道内使用的各种安全设施和阻车装置过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罚信号把钩工50元/道。

24、使用的矿车、平板车、架子车必须编号管理,未按要求编号使用,罚队长、使用者20元/台;普通插销和专用插销必须由运输专业组供给,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插销和联接装置提放车,罚队长、使用者100元/次;丢失普通插销按原价从本队工资总额中扣除;丢失专用插销按原价从本队工资总额中扣除外,并罚责任者300元/件累计罚款。

25、使用中的绞车钢丝绳主绳头无鸡心环或钢丝绳打结使用,罚队长、副队长、带班班长、责任者各100元。

26、绞车使用前,对安全设施或装置和各部件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0元;酿成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 27、运输物料需捆绑结实而未执行的,罚责任者100元,酿成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

28、大巷严禁人力推车,违者罚款200元;石门或其它巷修点需人力推车的,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执行,违者罚款200元。

29、绞车道提放车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违者按“三违”处理,并到安检科学习7天,罚款1000元。

30、绞车道提放车前必须确定该巷道内无人行走、各种安全装置处于正常工运行状态、上下信号把钩工截住过往行人,未执行,罚信号把钩100元;不听信号把钩工而强行行走,违者按“三违”处理,并到安检科学习3天,罚款500元。

31、刮板输送机紧、掐链时必须使用废旧皮带遮盖紧链器。操作人员严禁站在刮板输送机上进行,违者罚款100元。

32、刮板输送机掐完链后,必须将链子从链轮上取下,并将刮板输送机开关打至零位锁好,违者罚责任者100元。

33、延刮板输送机时,人员严禁站在底链空隙内,违者罚款100元。 34、刮板输送机机头搭接高度不小于300mm,低于300mm罚队长50元,副队长、带班班长、验收员各40元。

35、严禁违章使用刮板输送机、皮带倒运物料,违者罚款200元,带班班长160元,造成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

36、刮板输送机刮板齐全、螺栓紧固,发现缺刮板,罚责任者20元/块;缺刮板螺栓,罚责任者10元/棵。

37、乳化泵配比浓度在3~5%,未按规定配比,罚当班司机50元/次。 38、在用胶带运输机必须安装随机保护装置,未安装,罚队长100元,副队长(验收员)、带班班长各80元。

39、采区要求回收上井的电器设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超过回收规定时间,每天罚责任者或队50元/台(件),队长20元/台(件)。

40、回收上井的电器设备在运输中损坏的,罚责任者50元/台(件),并从该队工资中按原价扣除。

41、井下使用、闲置电缆实行统一编号(电缆组负责)、协调、分片管理,在井下各地点范围内使用、闲置的电缆由本队负责看管,由于看管不严而丢失,从该队工资中按原架赔赏扣除;未经采区领导同意,擅自将编号电缆割断,罚责任者500元/处。

42、职工偷窃井下使用、闲置电缆按500元/米累计罚款,并到安检科学习7天,造成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

43、井下甩电器设备时,严禁将各种电缆直接割断,违者罚责任者100元/处。

44、公司及矿业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四定表或意见书”,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罚队长50元/条;同一问题、同一地点多次重复出现,罚队长100元/条,三班电工(完好工)100元/条。

45、井下严禁电器设备失爆,凡出现失爆,罚本队2000元/处,责任人500元/处。

46、每旬机电运输验收检查,队长、机电队技术员必须参加验收检查,未参加人员每次罚款50元。

四十、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综采队部分)

(一)、采煤机管理

1、采煤机缺油、加错油、油量不够一次罚款200元。 2、各部件连接螺丝必须紧好,松动一颗罚款50元。

3、机组司机在机组启动前必须查看上、下滚筒端是否有人员,确认无人员时方可启动机组,否则罚款50元/次。

4、无水开机一次罚款200元,如因此造成事故损坏设备的按设备原价赔偿。 5、采煤机割到支架一次罚款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罚款1000元。 6、机组电缆拉断、损坏一次罚款500元,由电缆工负责。 7、喷雾管跑水一次罚款20元,由电缆工负责。

8、停机后不把离合器和总电源开关打到零位,一次罚款100元。 9、电缆槽中的浮货不清干净一次罚款5元/节,由电缆工负责。 10、留顶煤一架罚款10元。

11、机组电机7天检查一次绝缘值,作好记录并汇报采区调度,由唐性跃负责,缺一次罚款100元。

12、采煤机滚筒因螺丝松动掉一次罚款500元。

13、采煤机上、下滚筒缺截子50元/个,截子合金磨损超限不更换者,罚款20元/个。

14、机组机身上浮货不清理干净者,罚款50元/次。

(二)、采面溜子管理

1、减速机缺油一次罚款200元,链轮组件缺油一次罚款100元。

2、无冷却水开机一次罚款100元,机头的由溜子司机负责,机尾的由上端头负责。

3、设备螺丝、各部件螺丝必须紧固,刮板螺丝松动罚款10元/颗,机头、机尾大件连接螺丝松动罚款30元/颗。

4、溜子断面链罚款100元/次、断底链300元/次。

5、溜子机头、机尾推爬坡罚款50元/次,由上下端头负责。

6、电缆架及夹板缺螺丝或螺丝松动罚款10元/颗,由电缆工负责;若销排销子退出或缺销排销子,损坏行走轮和滑靴,罚款200元/次。 9、机头和顺槽搭接不得超过200mm,否则罚跟班队长50元/次。

10、电缆架内应整洁无杂物,如有木料和单体柱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顺槽溜子管理

1、减速机缺油一次罚款200元,缺对轮螺丝罚款10元/颗。 2、刮板螺丝松动罚款5元/颗。 3、溜子两半轴螺丝松动罚款20元/条。 4、出现甩刮板一块罚款20元。 5、溜子断链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6、溜子司机必须将回煤坑和机尾皮带清理干净,否则罚款50元/次,溜子两端的浮货必须清理干净,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大块不能超过400mm×400mm,否则罚责任人50元/块。

7、溜子减速机和电机上的浮货必须清理干净,否则罚款50元/次。

(四)、乳化泵管理

1、乳化油必须用好,开清水泵一次罚款200元。

2、小油池和油箱的油应按标准加到位,否则罚款200元/次。

3、当班乳化泵不检查密封、弹簧造成泵不上压影响采面,罚款50元/次。 4、泵箱水流出一次罚款50元。

5、乳化泵司机负责设备列车段的文明生产,水沟不畅通、设备列车上的所有设备文明生产差,罚款50元。

6、乳化泵司机负责泵站到一号架之间的进回液管的维护,跑冒漏一处罚款30元。

(五)、液压支架管理

1、损坏支架活柱罚款500元/棵;损坏支架侧护油缸,罚款200元/个、推移油缸损坏罚款200元/个;损坏支架液压管罚款50元/棵;损坏液压管接头、操纵阀阀片罚款50元/棵。 2、支架漏液一处罚款10元。

3、支架上各种连接销必须使用正规的连接销,不使用正规的连接销、连接销不正确使用、连接销不插紧,每棵罚款10元。

4、支架不升紧(以活柱能升出100mm为准)罚款30元/架;支架上下柱偏差超过50mm罚款10元/架。

5、支架倒架、背架罚款100元/架。

6、严禁乱拆乱卸支架部件,否则罚款50—100元/处。 7、非支架工不许乱动支架,否则将严肃处理。

8、备用高压管、阀片、管接头等配件,必须在规定支架中吊挂好,否则罚款20元/件;损坏的高压管、阀片、管接头等配件,必须回收上井,否则罚款10元/

(六)、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实行分管,8点班:两巷设备。包括回柱绞车、煤电钻、水泵及各自的控制开关、信号。4点班:采煤机、乳化泵及电机。0点班:采面溜子、顺槽溜子。电气完好工:4×315/1140型组合开关及移变低压侧。 2、各小班电工及完好工必须保证分管设备的完好,五失爆。否则采区检查不完好的一台罚款50元,失爆一台罚款200元。若业务部门查到的,由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3、电工负责分管电气设备的绝缘遥测(包括电缆遥测),每15天遥测一次,结果汇报调度、并作好记录,缺一台罚款50元。

(七)、大班管理

1、大班负责上下巷100米内的文明生产,不得出现有杂物,否则罚款20元/件。

2、各台开关必须上架管理,否则罚款30元/台;开关接地极必须打好一根接地极未打好或不合格的,罚责任者50元/次。

3、大班移设备列车时,移到位后。设备列车必须用卡轨器固定,螺丝必须上紧。否则查出一次罚款30元;设备列车的接地极打好、电缆掉挂好,一根接地极未打好或不合格的,罚责任者50元/次,一根电缆未掉挂好的罚责任者50元;拉设备列车时不得损坏设备、电缆,拉坏电缆罚责任者500元/棵。

(七)汇报制度

1、跟班队长、班长必须坚持一班三汇报制度,汇报清楚全采面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2、支架班长在班前、班末必须对支架情况进行检查并汇报。 3、端头班长在班前、班末必须对端头、尾巷情况进行检查并汇报。 4、各岗位司机、电工在班前、班末必须对设备电机温度、设备运转、冷

却水、开关、电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汇报。

5、少汇报一次罚款20元,瞒报、谎报一次罚款50元。

6、班中出现安全事故、机电事故必须及时汇报,否则罚款100元。 7、顺槽溜子司机不接电话每次罚款20元。

(八)端头管理制度

1、单体支柱倒在地上罚款10元/棵,上巷由上端头人员负责,下巷由下端头人员负责。

2、回收下的钢带、锚杆、托盘、螺帽、棚子、卡缆、木料必须回收到指定地点,否则罚款10元/件。

3、超前支护必须按规定每班打到位,否则罚款20元/架。 4、端头钢带、棚子必须按规定拆,否则罚款50元/块.棵。 5、注液枪必须用铁丝挂好,乱丢在地上罚款20元/把。 6、柱梁由端头班长点数交接班,丢失按原价赔偿。

(九)质量验收制度

1、割煤每刀按700mm计算,第一刀100分、第二刀200分、第三刀300分、第四刀及以上每刀400分。 2、对工作面中部:

(1)、液压支架必须移成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扣10分/架。 (2)、工作面溜子必须成直线,否则扣50分/处。 (3)、液压支架迎山角不合规定每架扣5分。 (4)、液压支架上、架间浮货未清干净每架扣5分。 3、对上下端头、超前支护:

(1)、大梁不成组、组间距不符合规定、未移到位扣20分/组。 (2)、大梁下支柱打设不合格、缺柱,尾巷支柱未回收扣10分/棵。 (3)、超前托棚未打好、缺柱,每棵扣10分。

(4)、不允许使用卸压柱,否则每棵扣20分;卸压柱必须及时倒到指定位置,否则每棵扣20分。

(5)、下巷钢带必须拆至大梁前,不许多拆,也不许少拆;上巷棚子必须超前工作面10米。

(6)、上巷从工作面往外20米、下巷从顺槽溜子机头往外20米,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每处扣50分。

4、采面停机后,机组、顺槽溜子电机和减速机、工作面溜子电机和减速机、乳化泵站、各种开关上必须清扫干净,否则每处扣30分。 5、验收员管理

(1)、验收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验收,如有虚假,一旦查实,每次罚款200元。屡教不改的撤销验收员资格。 (2)、验收员不入井每次罚款200元。

(3)、验收有争议时,只允许班队长找验收员调解,不允许职工与验收员争执。

(4)、验收员必须量好机头机尾进度,发现丢进度一次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员;全月进度与矿验收进度不符,差1米罚验收员50元/人。

7、小班工分和当班平均分必须在24小时之内给出,一式三份,一份给班长评分、一份验收员保存、一份交队长;班长必须在工分给出24小时之内将工分评出,一式两份,一份公开、一份交队长 。

四十一、潜水泵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为合理正确使用潜水泵,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关于加强潜水泵对潜水泵的运行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必须加强潜水泵的各项管理: (1)、建立技术档案; (2)、完善操作规程;

(3)、落实设备包机制度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4)、加强检修与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措施在现场得到落实执行。 二、必须正确使用潜水泵:

使用潜水泵,应放置在过滤网内(如箩筐等),防范淤泥埋没潜水泵,确保 潜水泵底座吸水滤罩离水坑底板有0.2米的高度,要求泵体必须全部潜入水中运行,被水淹没0.2米以上,防范抽干,控制潜水泵的运行温度在50。C以内。

三、地面使用的潜水泵必须加装防范潜水泵爆炸伤人的防护铁笼,增强安 全可靠性。

四、必须正确使用潜水泵:严禁带电摇晃、挪动、处理潜水泵及清理附在 泵体表面上的淤泥;及时清除潜水泵底座下的沉淀物、泵体上的沾粘物,确保潜水泵底座吸水滤罩不被堵塞或被埋住;严禁泵体埋在泥浆里运行。 五、地面、井下使用的潜水泵,必须配置适宜的控制开关(例如QBZ一

30/660(380)型矿用隔爆真空电磁启动器等),控制开关必须具有过载、断相、短路、漏电闭锁等保护和水位自动控制等功能,正确设置保护装置整定值,确保保护装置和水位自动控制功能灵敏可靠。例如QBZ一30/660(380)型矿用隔爆真空

电磁启动器在控制5.5KW/660v/390v’潜水泵时,过流整定值为6A/10A。杜绝随意选择潜水泵控制开关和开关的整定值。 六、在以下情况下,潜水泵不得投入使用: (1)、电动机、潜水泵故障没有排除;

(2)、水坑设置及防护装置不符合潜水泵运行要求: (3)、管路漏水,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潜水泵开关或控制设备损坏、失爆、漏电或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七、应明确专人使用潜水泵,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确保潜水泵操作人员了解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所操作潜水泵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八、对不按规定要求正确安装、使用潜水泵或造成潜水泵事故的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处罚。

四十二、矿灯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矿井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确保每一矿井人员都能用上完好矿灯,从根本上消灭井下随意撤卸矿灯的现象,降低红灯率,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1、全矿使用的矿灯由机电维护工统一管理。

2、矿灯总数应满足全矿的用灯要求,完好矿灯数必须达到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3、矿灯实行编号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用灯人员凭灯牌领用矿灯。

4、矿灯应完好,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发放: (1)、灯池漏液; (2)、亮度不够; (3)、灯线破皮露芯线; (4)、灯锁不良; (5)、灯头密封不严; (6)、灯头圈松动; (7)、灯面玻璃破裂;

5、矿灯实行下井考勤,灯房人员在每次换班后2h,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汇报矿值班室。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使用11h。 6、使用矿灯人员,必须爱护矿灯,严禁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7、井下出现矿灯故障呈红灯时,持灯人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安排换灯。 矿灯严禁失爆,凡检查发现失爆者,按矿规定处罚。

8、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对交回的矿灯进行检查,故意损坏矿灯者,每盏罚款50元。

9、凡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者,无论是谁,一律开除。 10、无故丢失矿灯者按原价赔偿。

四十三、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为完善管理,消灭机电设备失爆,特制定以下制度,望遵照执行: 1、所有防爆检查人员都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任何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在参与设备完好方面的定案时,只有建议权,没有发言权。

3、如井地面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完好检查,符合要求,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严禁入井。

4、井下运行设备必须随时进行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处理完好。

5、井下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检修,做到检修一台,合格一台,检修前和检修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限时,严禁作业。

6、井下电钳维护工必须熟悉井下各处供电情况,防止因搭错火或撤错线头造成严重后果。

7、井下所有人员对井下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都必须进行制止和抵制违章指挥。

8、盲巷或已打上栅栏的巷道内不得有电气设备和电发现并且供电的,一律视为严重失爆和严重违章,必须立即停电停产处理完善,否则,严禁生产。

9、每班由电工进行巡回检查设备完好情况,10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危及安全的,必须立即处理完善,其余的,则必须定出整改完善时间,对未整改的,将根据矿规定进行处罚。 10、对新安工作面、掘进头等设备,除按供电要求进行施工外,还必须进行安装竣工设备完好验收,对不完好或严重危及安全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完善,待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生产或施工。

四十四、倾斜提升巷严禁蹬钩、行人的管理制度

1、提升道上下口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警示牌,并严格遵照执行。

2、提升道“一坡三档”必须完善,且灵活可靠。 3、提升信号必须齐全、完善,符合要求。 4、提升道行人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5、严禁把钩工和其他人员爬、蹬、跳车,如发现一律开除,并罚款500元。 提升道上口,由绞车工或把钩工负责监督人员进入;提升道下口,由下口把 6、钩工负责监督人员进入提升道,防止提升、下放车时,造成人身事故。 7、若提升道内有偏口、峒室、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方可允许人员进出,但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

8、凡进入提升道施工作业者,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方可进入施工,但进入人员必须进行清点,并时刻与绞车司机联系。

9、安全检查时,必须将大钩提放至安全地点,并停掉绞车,锁住开关,时刻坚守岗位,待检查完毕,人员全部离开提升道,方可恢复送电提升。 10、提升道出现矿车跳道时,除处理跳道人员外,他人严禁入内,并时刻与绞车工联系,处理完毕,人员全部撤除后方可恢复正常提升。

四十五、检漏保护定时试验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望遵照执行: 1、每天10:00确定为检漏试验时间,不得有误。

2、检漏试验前,井下各片区瓦检员必须提前到达局扇位置,以便及时启动局扇,防止瓦斯超限。

3、检漏跳闸试验必须由当班电工负责进行,并及时填写试检记录。 4、发现局扇已烧毁,必须立即通知地面值班领导更换。并立即撤出掘进头施工人员。待风机更换好,瓦斯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允许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本制度必须传达到井下每一施工人员,并签字实施。

四十六、安全监控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设,是反映井下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是科学管理安全生产的有效方法。为保证正常使用,特编制本制度。 1、为便于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系统布置图。

2、撤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相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相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使用中的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校正和调试,使之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4、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制定安全措施。 使用的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与传感器测得的数据每天对照一次,并作好记录,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然后对两种设备进行调整和校对。

5、安全监控中心要随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并填写监测日报,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6、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收发人员统一进行清除灰尘,充电及维修,对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7、对使用中的安全检查监控设备,如甲烷传感器、瓦斯监测报警仪、瓦斯断电仪等,要按规定送有资质的校正单位进行校正。有校正设备,自己及时校

正。如规程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载体催化元件进行校正一次,每七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一次。

四十七、监测中心站管理规定

(地面部分)

1、 监测中心室内各种设备必须建立各种台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登

记记录。

2、 监控主机每天必须24小时随时监控,严禁关闭监测系统运行软件或中

心网站。

3、 不得运行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做与监测无关的事情。 4、 严禁随意拆卸中心室内各种设备。

5、 未经允许严禁拆卸其它硬件和软件,严禁违章操作计算机。

6、 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显示屏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部分的运行

状况,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做好超限报警、断电记录,井下各监测点瓦斯突变情况,主扇、局扇运行情况,风门开、关及断电控制失灵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 7、 各种技术资料必须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8、 机房内必须保持干净,设备摆放整齐,进入中心室必须更换拖鞋,并作

好记录。

9、 未经允许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操作,外来人

员进入机房必须填好记录,遵守机房内各项制度。

四十八、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井下部分)

1、《作业规程》的供电设计必须满足监测系统的安装及断电要求。 2、任何人或所有单位,必须爱护监测系统的设备、设施,严禁损坏。 3、与监测系统关联的电源侧电器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的机4、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撤除和改线时,必须与相关人员共同处理。 5、掘进工作面放炮时,由瓦检员负责把迎头传感器撤回距迎头20米之外的安全地点,并挂好,否则造成传感器损坏将由瓦检员赔偿。炮后,再把传感器按规定复位悬挂好。

6、井下分站,电源箱的看管在安装设计中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因损坏照价赔偿。

7、风门开闭传感器由该风所辖通风系统范围内的班组负责人看管,风机开停传感器由台风机所供风头在班组负责,主扇房的监测装置及设备由主扇司机负责看管,损坏照价赔偿。

8、使用各种监测传感器的班组,不得甩开传感器不用,不得关闭分站。 监测工每天必须到井下校对调试、维护监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如果现场不能及时处理,必须在1小时内更换。

9、瓦斯监测断电装置试断电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作好记录,保证井下监测装置断电灵敏、可靠。当不能断电时,必须停止作业,查明原因,处理正常后方可生产。

10、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杜绝失爆,保持清洁。

11、监测工每天必须按要求把瓦斯传感器电缆放到位,并将传感器悬挂好。 采掘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回收监测装置。

12、每班瓦检员必须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校对,每班不少于3次,发现数据不和,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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