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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断绝关系以后还需要赡养吗

2020-05-12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不允许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断绝关系,所以即使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了,仍需要赡养父母。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

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公证应提供证明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

3、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还应按申办的公证种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例如,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交或单位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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