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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奖励方案1

来源:九壹网


开店奖励方案

一、 二、 三、 

目 的:为加快新的销售网点建立,营造全员拓展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适用时间:2012年7月1日——2012年9月30日 开店奖:

营运部门:

1、 指标内开店:专营店铺奖励500元/店。 2、 超出指标开店:专营店铺奖励1500元/店。 

市场部:

1、 指标内开店:100元/店,其中市场70元、陈列30元。 2、 超出指标开店:300元/店,其中市场200元、陈列100元。 

兼职拓展人员:

1、 兼职拓展人员须提前到人事部备案,不享受底薪和福利。

2、 推荐客户加盟专营店:专柜30平方、专卖50平方以上,奖励5000元/店;

专柜50平方、专卖80平方以上,奖励10000元/店。

四、

店铺分租、转让奖励:

1、 将较大面积店铺分租出去,收取转让金或分担租金,奖励转让金的5%(无转让金按年

度租金核算);

2、 收取合理转让金,将非盈利店铺转让,奖励转让金的5%。 五、

推荐奖:

1、 公司员工推荐信息后,成功开设直营店、分租、转让店铺,由营运部门负责人从开店奖

中分配;

2、 公司员工推荐开设专营加盟店,按年度回款3%奖励。 六、

开店数确认:

1、 直营店铺:每一个ERP账号算一家店铺; 2、 加盟店铺:按公司标准审核后,确定数量。 七、

兼职拓展人员奖励:

1、 兼职拓展人员需提前在人事部备案,不享受底薪及福利; 2、 成功推荐一个客户加盟, 八、

奖励计发:

1、 本部门开店已获奖励后,不重复计发推荐奖。

2、 除推荐奖外,每月奖励核算到部门,由其负责人支配;

3、 中途离职者(包括辞职或辞退)不享受奖金分配,其它部门调入人员可考虑按一定比例

参与开店后奖金分配。

4、 试用期人员不享受上述奖励,特殊情况经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九、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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