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的认知结构,使学习成为有意义的学习。第三,它有助于培养学生从书本中获取知识的习惯和能力。这种习惯和能力主要是在接受活动中形成的。 二对发现式学习的分析 发现式学习与接受式学习相对,它是学生通过自己再发现知识形成的步骤,以获取知识并发展探究性思维的一种学习方式。在发现学习中,学生的主要任务不是接受和记住现成的知识,而是参与知识的发现过程;教师的主要任务也不是向学生传授现成的知识,而是为学生发现知识创造条件和提供帮助。发现学习的基本过程是:先由教师创设情境,使学生在这种情境中产生矛盾,从而进行积极、主动的思考,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和设想,然后经过分析和操作等过程,对学习对象进行加工、改组,最后从中归纳出结论,并用之来解决新问题。发现学习的主要倡导者是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布鲁纳认为,在教学过程中,传授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学生获得知识的体验,是学生是否进行充分的智力活动。他特别主张培养学生探究问题的精神和独立解决问题和预见未知的能力。 发现学习的优越性也是相当明显的。第一,能使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得到充分激发。由于发现学习具有刺激学生“发现的兴奋感”的作用,所以通过发现可以为学生带来内在激发,使学生将外部活动刺激转化为内部学习动机,增强对学习本身的兴趣和积极性,并使学生从发现活动中体味到发现的乐趣。第二,能使学生的探究精神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培养和提高。由于发现学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独立探索过程,学生成为活动的主体,因而他们的自主性能得到充分体现,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探究活动归纳出结论,再把结论纳入到自我认知结构中,从而建立起自主学习的内在学习机制。这必然会形成学生独立思考和追求创造的意识,形成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形成学生迁移面广的认知策略。第三,能使学生的智力得到开发。由于发现学习是一个创造性学习的过程,因而它可以开发和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使学生的思维得以拓展和流畅,使学生的心智从外部支配转向内部支配,使学生的记忆具有丰富的“再生力”。 然而,发现学习并非都有意义,它也有其局限性。具体表现为:它要受到学习科目、学习内容及学生自身心智的制约;它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并非所有的科目都适合于用发现式学习;学生掌握知识的总量也是有限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而且有些发现不一定有意义。 三对接受式学习与发现式学习关系的分析 接受式学习和发现式学习是两种不同的学习方式,它们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第一,两者获得知识的方式不同。在接受式学习中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由教师所提供,学生只需要接受和理解即可,而不需要新知识的发现过程。而在发现学习中,学生的知识是其在主动“解决问题”的进程中获得的,而不是由教师以定论的方式呈现的,学生参与了知识的建构,并从中得到了感悟和体验。第二,两者的心理机制不同。接受式学习的心理机制是同化。其产生的条件:一是学习材料本身要有逻辑意义;二是学生本身要具备有意义学习的心向,即内部学习动机;三是学生原有认知结构中应具有可以用来同化新观念的相应知识。而发现式学习的心理机制是自主性,其产生的条件是学生必须首先通过自己的探究活动,对学习内容进行重新的排列、组织或转换,并从中归纳出结论,然后再把结论纳入到自己的认知结构之中。第三,两者的思维过程不同。在接受式学习中,学生的思维通常是演绎过程,即由一般到个别的过程,虽然也有辨别和概括性思维活动,但与发现学习相比却有一定差距。在发现式学习中,学生的思维通常是归纳过程,即由个别到一般的过程,并且思维的独立性、自主性、探索性、深刻性较强,能在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迁移面很广的认知策略。第四,教师在两种学习方式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在接受式学习中,教师的作用较大,起主导和控制作用。在发现式学习中,教师的作用较小,只起指导作用,而学生是整个学习活动的主体。 接受式学习和发现式学习虽然存在着差异,但两者又密切相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一方面,接受式学习是发现式学习的知识基础。有效的发现式学习之所以能够发生,最根本的就在于它以接受式学习为其知识基础。没有通过接受式学习具备一定的知识前提,其发现式学习就不可能取得较高的效率。另一方面,发现式学习也是促进接受式学习的重要条件。接受
式学习的进行,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以发现式学习所获得的具体经验作为其支柱,即通过发现式学习会使接受式学习的知识得到巩固和理解。把这两者综合起来,我们可以作这样的表述:就学生获得知识来说,他既可以通过接受的方式来获得,也可以通过发现的方式来获得。当某种知识完全由教师讲述时,它是接受式教学;当某种知识由学生在探究问题的过程中获得时,它就成为发现式学习。 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接受式学习和发现式学习及其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认识: 认识之一:现代社会的创新教育,应该是接受式学习与发现式学习紧密结合的教育,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把接受式学习或发现式学习作为唯一的学习方式,两者应互补。有意义的接受式学习是重要、可行的,仍然是当今课堂学习的基本形式。为满足学生精神和心灵的渴望,学生必须接受式地学习大量人类文化遗产中的精华,而且,对于大多数学习内容来说,学生也特别需要进行接受式学习,因为学生不可能通过自主发现来重新建构所有的知识。然而,发现式学习确实也是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学习方式,因为经过发现学习而获得的知识更深刻、透彻、完整。而且,随着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越来越多,这就使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按照发现的方式学习。实际上,适应现代教育培养目标素质化的要求,学生接受教育的过程也正是由接受走向发现的过程。因此,教师应该既要“为知识而教”,又要“为思维而教”。 认识之二:接受式学习并非就是机械学习和被动学习,发现学习也并非都是有意义学习。接受式学习虽然可能导致机械学习和被动学习,但那是由于学生有意义学习的心理过程和条件不具备,以及教师对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特别是心理机制问题深入研究不够,才造成了注入式的“传”和机械性的“授”。在教学过程中,只要具备有意义学习的心理过程和条件,并且讲授得法,有意义接受式学习的有效性会得到很好的发挥。同时,就发现式学习来说,虽然学生参与了教学过程,但其学习的结果并非都是有意义的,它是否有意义,关键是看这种学习方法运用是否得当。当学生的心理准备过程和探究参与过程没有意义时,当学生缺乏一定的认知水平和技能技巧时,当某些学习内容不适合于用发现法学习时,就不能保证学生是在有意义地学习。因此,那种把发现学习与意义学习等同划一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总之,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都是重要的学习方式,应该彼此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不可偏废。同时,还要努力实现这两种学习方式的有意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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