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暂住证需要啥?多久才能拿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0:5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8 16:16

上海居住证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按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对于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流动人口也可以通过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查询自身居住地所属的受理点。居住证不用更换,仅在卡内芯片中变更居住地址。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只反映首次领证地址。
二、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4、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5、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6、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5%的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东沟通。
7、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8、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9、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10、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11、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门认定的父*女关系的证明;
12、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门核定
*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图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新办理每本25元。
五、办理地点
*事处、镇(乡)*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地点
六、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