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分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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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0 12:50

我只看了第一个案例,已经眼花了。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以上所提及的犯错事项,用人单位必须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例如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了何种错误行为须接受警告处分或辞退处理;或者警告达到多少次就可以辞退的条例;而且规章制度必须曾经告示过,最好有员工的确认签名。警告处理通常有书面的警告通知书,还有员工的签名确认。否则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会确认该证据。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你可以看合同法解除合同那章)。
关键还是用人单位的规则制度是否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仲裁委员会一旦不采信,就会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金额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对了,代通知金是不用给的,这个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面有条支付了赔偿金就不用给补偿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0 14:08

waleylau,关于第一个案例中规章制度的适用回答的很好,特别是介绍了仲裁实践的做法,概况言之就是,规章制度协商制定内容合法,并经民主程序公示后方能对员工产生约束力,方能被仲裁或审批机关所采信。
第二个案例中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但实践中根据企业具体经营的特点,可以约定衣物或特殊情况下的押金,但要在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且要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下面提到的双倍工资的规定。案例中的情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支付这段期间双倍工资的要去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0 15:43

案例一、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明确规定。2、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这种情况下不必提前30日通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单位有提出证据的义务来证明单位所述属实。
案例二、1、单位应提前与劳动者协商,并经劳动者同意。2、应按300%支付工资,《劳动法》有明文规定。
案例三、1、不合法,因为保安服属于劳动用品,单位应当提供,其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劳动者缴纳任何形式的押金。2、不合法,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要求合法。《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有明确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0 17:34

是呢,严重违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给以补偿。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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