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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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0:52
在一段时间内,输的的一国无偿给战胜的国家 物质 技术 还有战争损失等赔偿。
一、战争赔款:根据战争结束后有关国家签订的和平条约,战败国基于基争责任向战胜国进行的现金(外汇、 黄金、白银)赔偿。
战争赔款是战争赔偿的主要形式,战争法的重要规则之一。 在结束战争签订的和平条约和其他国际条约中,有专门规定战争赔款(偿)的条款,其主要内容是
二、是认定战败国的战争责任以及赔款的方式、方法;
1、根据战争中战胜国遭受损失的程度和做出的贡献,规定赔款数额;
2、赔款*在战争直接造成的损害范围内,包括对环境、资源的损害;
3、由战胜国建立监督战败国进行赔款的专门机构,根据战争中的实际情况和专门的协定 及条约,对有的战败国的赔款予以适当减免等。
战争赔款作为战争的一项规则,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逐渐演变发展的。大体经历了二个阶段:
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
这一时期,战争法没有*国家诉诸战争权的规则,也没有迫究战争责任的规则。
战争赔款不是以战争的非正义或侵略的性质及其应负的战争责任为依据, 而是出于帝国主义强权*的需要,成为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惩罚,成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和掠夺弱小国家的手段;
战争赔款的数额完全根据战胜国的意愿任意规定。 许多被欺凌的弱小国家,遭受了巨大的牺 牲和损失。中国自1840年后,遭到帝国主 义列强的多次浸略和掠夺,清**签 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多次付出巨额赔款。例如,1842年签订《中英南京条约)), 向英国赔款2 100万银元;1860年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向英国赔款800万两白银; 1881年签订《中俄伊犁条约》,向*赔款 500万两白银;15年签订《中日马关条 约》,向口本赔款2亿两白银;1901年签订 《辛R条约》向英、法、美、德、日、意、俄、 奥等国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付清,年息4厘,本息相加为9.8亿两白银,等等。这 种帝国主义强盗式的掠夺,为世界史所仅见。
②第一次世界大战至第二次世界大战。
随着社会和战争法的发展,*国家诉诸战争权和追究战争责任的规则产生,战争赔款成为战败国由于战争责任和战争后果, 对战胜国在战争中所受损害的一种赔偿。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签订的《凡尔赛和约》,其中第一部分“国际联盟盟约”,对会员国诉诸战争的权利,作了明确的*; 《和约》的第八部分是专为战争赔偿规定的条款,其中第231条规定:“协约国及参战 各国*及其国民,因德国及其盟国之侵略,以致酿成战争的后果,所受一切损失与损害,德国承认由德国及其各盟国担负责任”设立赔偿委员会;将赔偿范围*在战争造成的直接损失;规定赔款总额“由协约国委员会决定之”,德国赔款总额为 200亿金马克。
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世界格局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社会主义 国家的产生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兴起及其对 国际事务影响力的日益提高,世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斗争的不断胜利,使战争法包括战争赔款的规则,得到较大的发展,尤为重要的是,确认了禁止使略战争和非法使用武力的规则。从此,对于从事侵略战争和非法使用武力者,不仅要追究战争责任,而且要进行法律的审判和惩罚; 战争赔款己不单纯是关于战争损害的一种补偿,而是成为对侵略者的战争责任与战争犯罪的认定、迫究和惩罚的战争法的一 项重要规则;要求赔款的权利和数额,不仅仅是根据战争性质、侵略国的战争责任 和受害国遭受损失的大小,而且还要根据在战胜侵略者的过程中,战胜国实际承担的重负、任务和贡献。《联合国宪章》确认侵略行为为非法,明确禁止从事侵略战争和非法使用武力,规定了“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的制止办法。 1945年《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1946 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确认从事侵 略战争和非法使用武力不仅是违法而且是 犯罪,规定侵略战争的责任者要受到审判 和惩罚。1945年《雅尔塔会议公报》、《雅 尔塔会议议定书》和《苏美英三国柏林(波 茨坦)会议议定书》确定,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家遭受的损失,应由德国赔偿; 在莫斯科设立由苏、美、英三国代表组成的战争赔偿委员会;并以苏联的建议即德国赔款总额为加0亿美元,其中对苏赔款100亿美元为基础,详细制定出赔款计划,对德国付给其他盟国的战争赔款做出具体安排。 1947年《对意大利和约〉规定,意大利对南斯拉夫、希腊、苏联、埃塞俄比亚和阿尔巴尼亚赔款,总额为3.55亿美元。1947年 《对保加利亚和约》规定,鉴于保加利亚不仅退出法西斯联盟对同盟国作战,而且还对德国宣战并实际上进行了对德作战,因此缔约各国同意保加利亚进行部分赔款而不是全部赔款,赔款总额为7 000万美元 (希腊4 500万美元、南斯拉夫2 500万美元)。1947年《对匈亚利和约》、《对罗马尼亚和约》、《对芬兰和约》,以同样的理由, 规定二国均进行部分赔偿。 1951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胜日本的最主要的国家—中国、苏联,以及印 支三国和印度等国被排除在外的情况下, 由美国操纵签订了所谓的《旧金山和约》, 该条约虽然“承认日本应对其在战争中所引起的损害及痛苦给盟国以赔偿”,但同时又说“如维持可以生存的经济,则日本的资源目前不足以全部赔偿此种损害及痛苦, 并同时履行其他义务”。美国以此为由,不许在战争中受侵略和损害的国家要求日本赔偿;目的在于,保存日本的赔偿能力,利用其占领日本的特权,独享日本的赔偿。中国周恩来外长,早在1950年12月4 日发表的《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中就指出:“对日和约的准备和拟制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与结果如何,**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1951年8月 15日 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又重申了这一立场,同时揭露、 批评了美国在战争赔款问题上的错误立场,并声明:“那些曾被日本占领,遭受损害甚大而自己又很难恢复的国家应该保有要求赔偿的权利”。1972年9月29日,在恢复邦交正常化的中日两国*的联合声明中,中国*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 的友好,放弃对日本战争赔偿的要求。中国人民的伟*襟,博得了世界人民的高度颂扬。 1991年,海湾战争结束后,联合国作 出决议:伊拉克违反《联合国宪章》,非法使用武力人侵和占领科威特,给外国*、 公司和个人造成的直接损失、损害和伤害, 要承担赔偿;联合国秘书长提议,赔款数额不超出伊拉克每年石油生产和出口价值 的30%。 战争赔款作为战争法中关于战争结束的重要规则发展至今,虽然对于从事侵略战争和非法使用武力的国家,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和惩罚作用,对战争受害的国家和人民也有一定的补偿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为某些实行强权*和扩一张主义的战胜国 所利用的缺陷,有待进·步改进;其根本在于,世界和平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反对霸 权主义和强权*的斗争不断深入发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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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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