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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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9:28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1997]153号文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原国家体委)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沈阳市房产实业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并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8年3月在天津市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1000001002918)。 经中国*证监发行字[1998]12号文批准,1998年2月25日本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4,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000万股。 经中国*证监公司字[2000]126号文复审核准,本公司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1,511.40万股。配股后,总股本增至19,511.40万股。 经本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9,511.4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1股、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股,送、转后,总股本增至25,3.82万股。 经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 [2004]1142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5]0号文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法人股3820万股转让给金保利亚洲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持有本公司63,6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8%,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金保利亚洲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6%,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公司相应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沈阳房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6,347,200股在2006年4月20日至2007年4月20日全部被辽宁省高级人民*冻结。2006年10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委托辽宁北方资产拍卖有限公司对冻结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后,原第二大股东沈阳房产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4,086,800股,均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5%,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持有本公司63,6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8%,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金保利亚洲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6%,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4,086,800股,均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5%,并列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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