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23:57
需要
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会计上抵减的财务费用,税法上已确认收入,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链接:
关于汇兑收益,《实施条例》将汇兑收益列入其他收入,不需要区分已实现和未实现。因此可以合理推论,不管是否实际发生,当期确认的汇兑收益不需要纳税调减的。
关于汇兑损失,根据《实施条例》三十九条,因货币性项目(包括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末折算产生的汇兑损失,准予税前扣除。很明显这里的汇兑损失包含了已经实现和未实现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9号,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