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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只起情节铺垫的作用。
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充满了一种飞蛾扑火的牺牲精神,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他们既是为更高层次的真理而献身的义无反顾的殉道士,又是摆在清教祭坛上献给上帝的牺牲品。正是由于有了这种五彩班澜的象征意义;红色才农十分巧妙地反映了作者丰富的思想和认识的同时,又取得了一种深沉含蓄的艺术效果。与红色相比,全书的中心即字母“A”的象征意义就更是多姿多彩,且层出不穷。它的内涵随着情节和人物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因观察者立足点的不同而各异,展现出游移和飘忽的特性。“A”是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意味着开始,而披*教的教义来说,开始即是堕落,是无人得以幸免的原罪。世界之原初即是堕落;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是因为偷吃禁果犯了罪,才被逐出伊甸园,开始了苦难的尘世生活的;生命之初始也是堕落,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都承袭了原罪,人人生而有罪。
丁梅斯代尔的名字亚瑟(Arthur)与亚当(Adam)一样都以“A”开头,这绝非偶然。小说从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犯了通奸罪开始,并以让海丝特佩戴“A”字上刑台为开场戏,正是暗示了“开始即是堕落”这一具有普通意义的命题。在清教徒看来,海丝特生性淫荡,是个不洁之妇,把代表通奸罪(Altery)的“A”字戴在她胸前,是要折磨、羞辱、惩罚这个上帝的罪民。他们自认为这样做便是忠实捍卫了上帝的戒律,却未曾想到,自己同时也犯一个更严重的罪,即自认为上帝。他们假借上帝的权力对同类进行了终极审判,以人的权威亵渎了真正的神权。“A”字究竞象征着谁之罪过、谁之堕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霍桑在这部小说中,不止肯定了那“可能从来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讨人喜欢……却是*教神学中唯一能真正得到验证的”原罪观念,而且预示了救赎的可能,以及从罪的奴役走向赦罪的自由的高昂代价,并充分表现了对受制于“人性脆弱”的凡人的悲悯情怀。这一切无不反映着*教伦理思想的印迹,就这个意义上而言,说“霍桑的作品鲜明地体现出福音派教义的内容”也并不为过。但同时,霍桑在作品中又确实表现了对清教传统的矛盾心理和站在这一传统主流上的审慎反思。对于这样—位作家,倘若能损弃前见,对他背后这一复杂的*教—清教背景采取从文化上“理解它,体悟它,把握其真精神”的态度,那么理应能从《红字》中读出比“宗教压抑下的*心理、思想矛盾””更丰富的内容。 选用叙事者本身就是一种疏远手段。《红字》的叙事是以一个不愿承担叙事责任的全知叙事者的视角或无*视点展开的。全知叙事者不想明显地表露同情犯通奸罪的女主人公,让自己与她保持一定的情态距离,回避用“我”的身份把要讲的故事直接告诉读者,而是把“我”隐藏在”我们”背后,如“……当我们的故事开始时……”这个“我们”只是形式上的全知叙事者,他既不是故事中的人物,也很少表明白己的观点。很多情况下,《红字》叙事者还运用内在叙事策赂,利用故事人物的视角来表达情感态度。
小说的叙事结构就故事情节而言是不完整的,因为故事不是从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相爱的起点和过程开始,而是从中间开始,其后的叙事中也并没有对他们通奸故事的来龙去脉作任何讲述,故事更多的是去描写阴森恐怖的监狱、刑台、森林等场景。虽然《红字》讲述四个人物……但它从根本上只有一个叙事或情节。当然.象征性场景成为小说的特色。曾方也指出“《红字》一般都缺乏真正的情节,往往用场景来代替。”因此,借助从中间开始的叔事结构和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叙事者可轻易地绕过婚外情主题对故事的正面干扰,从而给读者造成《红字》不是婚外情故事的假象,但事实却*了正统的道德价值观。
叙事距离本身并不是作品创作的目的,而是让作品与读者之间保持一种审美距离,从而增强作品艺术感染力和艺术品味的手段。象征手法是创设这种审美距离的重要修辞技巧之一。象征手法可用于描述任何东西而不直接提及,可以通过别的媒介来提示,但不只是一样物品与另一样的替代和比较,而是用具体的意象去表达抽象的思想及情感。因此,象征手段使本来熟悉的语言意义变得陌生、含糊、深邃、神秘,从而提高了审美效果。
红字“A”是贯穿全书的主线,也是最典型的象征。红色是一种能引起人们无限联想的颜色,在小说中它更是得到了充分的渲染,展示出了各种丰富的内涵。红色是血与火的颜色,是生命、力量与热情的象征。火是人类生活的光热之源,而爱情之火则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小说中的红色象征着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美好、热烈的爱情,这种爱是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人类得以生生不息骸衍下去的正当条件,在任何发育健康的社会里都是被尽情讴歌的对象。然而在严酷的清教思想的统治下,真理往往被当作谬误,人性被拉曲,该赞美的反而被诅咒,象征爱情之火、生命之源的红色被*的社会作为耻辱的标记挂在海丝特胸前。
红色,确切地说“猩红”(scarlet),在这里也是罪的象征。它与罪的联系最早源于《圣经》。《圣经·启示录》十七章中所描写的那个“大淫妇”就身穿猩红的衣裳,她的坐骑也是一只通体写满亵渎之词的猩红兽。从此,猩红色就带上了堕落、淫荡和罪恶的含义。给海丝特戴上猩红的“A”字就等于结她贴上了一个“淫荡”的标签。红色也可以是火刑的隐喻。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既是中世纪被施以火刑的异教徒,又是在炼狱助熊熊烈火中备受煎熬的两个负罪的灵魂,红红的火焰在小说中转化为红红的“A”字,代表了*教的精神净化和水恒惩罚。在*数的文化传统里,红色还代表了耶稣及其追随者所流的殉道之血。海丝特始终佩戴着红色的“A”字,而年轻的牧师则在胸口上刻苦一个血宇“A”,他们一次次登上刑台,使人联想到祭坛上淌着鲜血的羔羊,它以自已的苦难、鲜血、甚至生命向世人昭示着一条解脱罪恶,走向上帝和天堂的光明大道。
反讽是《红字》中的一个典型修辞手法。作品的题材本身就是一种反讽。学识渊博而虔诚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与一位已婚妇女海丝特发生恋情是对当时扼杀人性和人间爱情的清教权势和信条的极大讽刺,因为清教信徒们都把他看成是“圣洁的典范”,把他幻想成是“上帝传递智慧、责难和博爱的传声筒”,他们永远想不到他会犯“原罪”。这样的突发性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的悬念和反差。使读者期待的与实际发生的形成心理落差,产生审美距离,从而强化了审美和讽刺效果。 在《红字》这部小说里,“母性”起着非常微妙的作用。它是一种伟大的慈悲的力量,支持着海丝特生存下去,然而,母性也成为了规训她身上令男性恐惧的反叛力量的工具。作为私生女的珠儿固然是“罪孽”的化身,但同时她也“揭露和惩罚着海丝特,完成了字母A的(规训)功能。”在林中相会一节,海丝特扔掉了宗教社会强迫她戴上的象征罪孽的红字,然而,珠儿却以拒绝承认她是母亲相要挟,*迫她又把红字戴在了胸前。虽然海丝特有勇气对抗清教社会,但她在教育珠儿的时候,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被吸纳进现存的社会*。她对珠儿的爱,使得她不愿意看到珠儿和她一样,被排斥在社会之外,孤独地生活。珠儿的异类性不断提醒着她的罪过,“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红字……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凹正如霍桑在小说中所写到的,因为珠儿的存在,海丝特没有能够成为公开挑战男性社会制度律法的反叛者:“母性的温柔渐渐平息下去了(海丝特性格中)那些不安定的成分。”在母性的作用下,海丝特不仅拥抱自己的孩子,也拥抱所有受苦受难的人。她用绣品换来的所得,给穷人送上钱物。她不仅穿针引线给珠儿缝制衣物,也给镇上的穷人缝制御寒的服装。她成了圣母玛利亚式的角色,在她的身边聚拢了许多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他们在她的怀抱里寻求安宁和抚慰,她变成了整个小镇的代表人物,体现了父权社会所需要的隐忍、克制、牺牲、博爱等女性气质中神性的一面。
批评家理查德·蔡斯会在他的经典之作《美国小说及其传统》中,称《红字》是“一部女性主义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