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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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热心网友

两个人结婚之后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不论是那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不论是那一方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不论是那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继承和赠与中明确只归一方。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很明确的划分,两个人感情好,一直生活在一起,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不会计较太多。但是如果一旦涉及到情感破裂,达到了离婚的程度。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好好的划分,做好最合理的分配。

热心网友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财产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的期间内,所有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收入的,如果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要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是在日常的处理过程中,也是经常会因为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当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会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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