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一共有4名重要战犯,他们都是怎样的结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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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26

南京大*期间,30余万无辜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遭到杀戮,财产蒙受巨大损失。1945年抗战结束,当时的国民*和国际社会立即采取行动为南京大*案进行调查取证,并确定了为大*负主要责任的日军军官、将领和士兵。

国民*确定了59名战犯,最后有4人直接因为南京大*案而被执行死刑,更多战犯逃脱了罪责。审判不是复仇,是为记录历史。本文根据南京大学教授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全史》整理。

谷寿夫,东京人,1937年12月12日率第六师团最先攻入中华门。谷寿夫是制造南京大*的罪魁祸首之一。抗日战争刚结束,战犯处理委员会就将谷寿夫列为重要战犯。1946年2月2日,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8月2日,被引渡到中国。10月3日,谷寿夫从上海转移到南京。10月19日,军事法庭提讯谷寿夫,但他极力否认南京大*罪行。12月31日,战犯军事法庭正式以破坏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起诉谷寿夫。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法庭上否认到过南京,狡辩当时报纸的报道非事实。法庭进行了有力的辩驳,举出当时外籍记者田伯烈的详细记载,并核实了《东京日日新闻》报道的事实等,最后认定向井明敏和野田毅系南京大*共犯。最后法庭做出判决:向井敏明、野田毅,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各处死刑。

12月18日,在公审中,田中军吉诡辩称,*300人的说法为当时宣传所用,并非事实。在庭审中,田中军吉的态度蛮横,还向法庭求情宽恕,希望以后为中日和平努力。最后法庭判决田中军吉死刑。 

法庭对松井石根的有罪判决依据是,“法庭认为有充分的证据显示松井石根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那些能抑制这些暴行的措施。……他指挥着那支应对所发生事件负责的军队。况且他知道这些暴行,他既有权力,也有义务控制住他的军队和保护不幸的南京市民。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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