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28
在国企自动离职是表示其自动离开工作岗位,这个是会被写进你的个人档案中的,会被认为是一种处分,会影响工龄,影响以后的福利、退休工资等。
自动离职还意味着不保留档案身份,档案身份变成为无身份,也就是没有工作的状态,并且不会保留以前的工龄。你目前这种情况,是还没有正常上岗,可公司对你进行了岗前培训,现在已经正式签订合同,可你自动离职就是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法规的规定,应该支付违约金,就合同相关内容,是必须要缴纳的。
辞职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
**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发[200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28
离职人员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损失求偿权。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问题,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参考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29
如果是在国企自动离职的话就代表着本人自愿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是会被记录到个人档案中的,同时也是一种处分,因为这个记录会影响你以后的工龄,再次就业之后的福利和工资等等,对自己很不利。
同时,在签订合同之后自动离职,捏的个人档案也会变成无身份,不会保留当前的工龄。而且你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法规的规定,应该支付违约金,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29
在国企自动离职是表示其自动离开工作岗位,这个是会被写进你的个人档案中的,会被认为是一种处分,会影响工龄,影响以后的福利、退休工资等。
自动离职还意味着不保留档案身份,档案身份变成为无身份,也就是没有工作的状态,并且不会保留以前的工龄。
你目前这种情况,是还没有正常上岗,可公司对你进行了岗前培训,现在已经正式签订合同,可你自动离职就是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法规的规定,应该支付违约金,就合同相关内容,是必须要缴纳的。
扩展资料:
相关法规: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30
在国企自动离职是表示其自动离开工作岗位,这个是会被写进你的个人档案中的,会被认为是一种处分,会影响工龄,影响以后的福利、退休工资等。自动离职还意味着不保留档案身份,档案身份变成为无身份(无业),且不保留以前工龄。在国企工作的人员,不保留缴纳社会保险前的工龄,但因缴纳了社会保险,可不影响缴纳社会保险后的工龄。
你目前这种情况,是还没有正常上岗,可公司对你进行了岗前培训,现在已经正式签订合同,可你自动离职就是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就应该支付违约金,躲是躲不过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