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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新闻广电总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备案管理和违规处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广播电视开办国际新闻节目、军事节目须提前一个月备案;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歌唱选拔、晚会、引进境外模式节目和在黄金时段播出综艺娱乐、真人秀访谈脱口秀、婚恋交友、才艺竞秀、情感故事、游戏竞技类节目均须提前两个月,向省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在处罚方面,《通知》显示,凡被总局发现问题、受到总局《收听收看日报》点名批评、或被总局以其他形式批评的节目,依据有关条款予以处理。受到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一律不得复播、重播或变相播出。包括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播出。(北青网
首先,我觉得,广电总局的这个通知很英明,原来却有好多电视节目,在电视台不能播的情况下,他们转而,移到互联网上,规避国家广电总局的监管。现在网络传播速度,非常快,面非常大,受众群体,而且大都是年轻人,造成的影响不好。实际上,在监管上,治标不治本。这个通知,规定得更细化,操作性更强,应该说可以从根本上,完全杜绝没有经过国家备案,批准的电视节目,在网络上非法传播的现状。
另外我看,在被列入名单的节目,大都是,真人秀节目,游戏节目,娱乐综艺节目等。我们媒体,以后多播放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传播正能量,历史经典节目。比如说,《小兵张嘎》,《西游记》,从主流媒体上,指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激发创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创造更好的,符合社会发展主旋律的,积极向上的优秀作品,继承历史文脉,弘扬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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