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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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不需要公证。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办理赠与协议必须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但是如果是办理赠与书,不需要受赠人到公证处。
办理赠与协议需要带着如下材料:
赠与人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夫妻关系证明、财产权利凭证。
受赠人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
此外,《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还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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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方式及效力

在赠与中,第一步产生赠与关系,第二步交付实物,第三步产权登记。特殊情况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也应有书面赠与合同,并实际交付房屋,赠与方算成立。据此,书面赠与合同是房产赠与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那种认为赠与是实践性法律行为,而在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时只需证明赠与人单方制成的赠与书真实、合法的公证方式是不妥的,应该采取证明房产赠与双方达成的赠与合同(协议)的真实、合法的公证方式,从而确定赠与人与受赠人亲自到公证处*手续。

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因此,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证明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的行为真实、合法性。不过在办理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告之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经公证赠与合同特殊性,成立条件,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及未办理登记手续不能产生物权效力等,并将告之内容记录存档。

三、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的相关内容。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一定要公证,只要双方意见达到一致就可以了。但在赠与签订赠与的过程中,双方也撤销合同和规定合同期限等权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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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赠与财产的,签订的赠与协议可以不公证,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如何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1、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这里需要注意,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

2、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至此,财产公证的*程序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财产赠与公证是属于自愿的行为,当事人不申请公证的,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但办理赠与公证后,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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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资料扩展

鉴于赠与合同的特点结合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四、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五、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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