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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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根据规定,门诊报销是分为:
  1、(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4)*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为1元;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大病的报销比例是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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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只要凡是有参与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者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尿毒症门诊血透的,补偿年限额为1.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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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只要凡是有参与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者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尿毒症门诊血透的,补偿年限额为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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